近期,金東公安分局鞋塘派出所辦理了一起盜竊案。說起這起盜竊案,辦案民警卻有些哭笑不得。原來,這名盜竊嫌疑人正是去年6月在金東區(qū)鞋塘辦事處一工廠宿舍盜竊財物被他抓獲,后被處有期徒刑7個月的馮某。
馮某不僅兩次盜竊都“栽”到了同一民警手里,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執(zhí)著”的選擇同一地點盜竊,甚至連受害人都是同一個。“他和我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啊?”受害人楊女士知道自己兩次被盜都是同一人所為時,也很郁悶。
去年6月,馮某因在工廠宿舍盜竊財物,被處有期徒刑7個月。今年2月月初剛刑滿釋放,從看守所出來的他全身上下只剩100元錢。回到鞋塘辦事處后就在網(wǎng)吧里通宵上網(wǎng)。第二天,馮某身上已經(jīng)沒有錢了,又覺得一時沒有辦法馬上賺到錢。于是,馮某便“重操舊業(yè)”,又來到了上次“栽倒”的地方行竊。雖然上次被抓了,但是廠里宿舍的門鎖比較簡易,之前在這又偷得不少現(xiàn)金。馮某心想自己曾經(jīng)在廠里上過班,住過員工宿舍,對環(huán)境比較熟悉。于是他再次選擇了同一地點,同一作案手法實施盜竊。
接下來的幾天,民警接連接到該廠員工報警稱宿舍有被盜的情況。辦案民警到現(xiàn)場勘查后感覺眼前的情景很相似,當即懷疑是否是去年6月該廠盜竊案的作案人員馮某所為。通過查詢后發(fā)現(xiàn),馮某果然在前些天出獄了,有很大的作案嫌疑。經(jīng)過勘查比對,民警推斷這次的盜竊案與去年的是同一人所為。辦案民警掌握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后,立即將馮某抓獲歸案。
經(jīng)審查,馮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