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寄來的法律援助申請經濟狀況證明表、授權委托書。至此,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運用“容缺受理”“區(qū)域協作”制度,補齊了證據、證明材料,使秦女士的案件得以順利起訴。
原來,來自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qū)某村秦女士的父親受雇于永康人應某,在漁船上擔任船長。去年8月10日,其父親在幾內亞出海作業(yè)時,不慎被漁船上的工具絆倒,身體四肢等多處受傷,后經搶救無效不幸去世。
4月11日,秦女士為了向法院起訴要求應某賠償,來到永康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經工作人員審查,秦女士雖然經濟困難,也提交了其母親的授權委托書以及雇傭合同、醫(yī)療證明等證據、證明材料,但未提交經濟困難證明,授權委托書的簽名也不能確定是其母親所寫。
為了讓秦女士“最多跑一次”,中心按照“容缺受理”“區(qū)域協作”制度,當場對該案件進行受理、指派,容許秦女士事后補交法律援助申請經濟狀況證明表。同時,通過電話、網絡聯系了連云港市贛榆區(qū)法律援助中心說明案件情況,并發(fā)送區(qū)域協作函電子版,讓秦女士的母親在贛榆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見證下親自填寫授權委托書,由贛榆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在授權委托書上加蓋公章以示真實。
據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陳志明介紹,今年以來,中心新制定了“全域受理全省通辦”“代辦服務”等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容缺受理”“區(qū)域協作”“一次性告知”等制度,通過這些制度辦理了12件案件,推進“最多跑一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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