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有關(guān)部門獲悉,結(jié)合實際,我市公布金華市區(qū)2017年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補償標準。據(jù)了解,該標準施行后,《金華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公布金華市區(qū)2014年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補償標準的通知》(金政發(fā)〔2014〕38號)文件同時廢止。
據(jù)了解,搬遷費補償標準分別為:房屋建筑面積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搬遷費按每戶2000元補償;超出1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增加搬遷費。固定設(shè)施補償費為:被征收房屋已安裝自來水“一戶一表”的,憑市自來水公司出具的證明,每戶補償700元。同時,被征收房屋已安裝電“一戶一表”的,憑供電部門出具的證明給予補償:1999年6月30日前安裝的,每戶補償700元;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9日安裝的,每戶補償620元;2000年6月10日后安裝的,每戶補償240元。
同時,電話、電話加裝寬帶、寬帶移機補償費分別為:電話移機每門補償108元,電話加裝寬帶移機每門補償108元,寬帶移機每條補償108元。被征收人為企、事業(yè)單位的,電話移機每門補償158元,電話加裝寬帶移機每門補償258元,寬帶移機每條補償78元;有線電視移機每戶補償50元;空調(diào)移機補償費。柜機每臺補償340元,掛機每臺補償210元;太陽能熱水器拆裝每只補償800元;管道煤氣遷移費每戶補償2500元。
據(jù)介紹,過渡期間,被征收人臨時安置費按以下標準補償:一類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4元;二類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3元;三類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2元;四類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1元;五類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0元。其中,選擇房屋產(chǎn)權(quán)調(diào)換的被征收人臨時安置費每月少于600元的,按每月600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