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市國土資源局獲悉,湖州市將在“十三五”期間實施“3256”耕地保護工程,到2020年底,力爭新墾造耕地3萬畝,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2萬畝(含礦地復墾),通過提升耕地質量再建高標準基本農田56萬畝。
為確保耕地紅線不突破、數(shù)量不減少,我市將充分挖掘墾造耕地后備資源,“十三五”期間力爭完成新增耕地3萬畝,其中墾造水田不少于25%。為適應“占優(yōu)補優(yōu)、占水田補水田”的要求,在具備水源、地形條件允許的區(qū)域,積極推進“旱地改水田”耕地質量提升項目建設,計劃到2020年完成“旱地改水田”面積1萬畝。
今后五年,湖州市將按照發(fā)展中心村、保護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繼續(xù)實施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通過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礦山廢棄地土地復墾、農村建設用地等途徑復墾新增耕地2萬畝,進一步優(yōu)化城鄉(xiāng)用地布局,改善農村生產和生活條件,促進美麗鄉(xiāng)村建設。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是提升耕地質量、確保糧食生產能力的有效舉措。接下來的五年,湖州市將加強以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為主的高標準基本農田耕地質量提升工作,按照“高標準建設、高標準管護、高標準利用”的要求,再建設56萬畝旱澇保收、與現(xiàn)代農業(yè)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高標準基本農田,提升耕地質量,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真正做到“藏糧于地”。
為確保“3256”耕地保護工程扎實推進,湖州市將“3256”耕地保護工程實施情況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和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每年進行考評。對沒有按時完成任務或工作中存在嚴重問題的,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