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15年12月,我市啟動身份證異地受理試點工作,當時僅江西籍人員可在嘉興辦理該項業(yè)務。2016年7月,這項業(yè)務的受理范圍又擴展到天津、吉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江西等11個省(市)。
昨天上午,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為滿足群眾辦證需要,進一步推進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目前除新疆、西藏因尚不具備審核簽發(fā)條件暫不受理外,在嘉興,省外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省份已增加到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等28個省(市、自治區(qū))。
“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以前都要到戶口所在地申辦,來來回回耗時耗力非常麻煩?,F在在嘉興就能辦,真的是再好不過了。”來自云南的龍女士高興地說。
記者獲悉,自公安部部署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建設工作以來,嘉興市公安機關成為全省率先實現所有派出所戶籍窗口均可受理異地受理、掛失申報、丟失招領的地市公安機關。
據介紹,在嘉興市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就學、居住的非本省籍人員,只要符合條件,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yè)務。這項業(yè)務在全市公安機關74個戶籍窗口都可辦理。
記者了解到,該項業(yè)務受理適用對象為: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持有工商執(zhí)照,同時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的;持有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材料的;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實際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的有以下情形: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因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因受試點技術條件制約等原因,難以確認身份的。
異地受理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嚴格執(zhí)行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下發(fā)的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相關規(guī)定。有效期滿換領的收取工本費20元/張;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的收取工本費40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