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7點30分左右,嘉興嘉善大云鎮(zhèn)某包裝廠一名男性員工被大云派出所民警帶走。
警方為何突然抓他?這名男子看上去比較老實,話也不多,但他心里清楚,經(jīng)常讓他提心吊膽的一筆債,終于到了償還的時候。
這筆債,還得從17年前那個罪惡的故事說起。
公園作案
1999年那年,四川筠連人余某24歲,血氣方剛,天不怕地不怕。
余某老婆的一個姐姐嫁在嘉興平湖。當年放暑假,余某有個親戚的孩子來平湖走親戚,余某負責將人送來。在平湖住了1個多月后,余某又帶著那個孩子回到筠連。
在筠連,余某有幾個社會上的兄弟。多日不見,大家又聚在了一起。
9月4日晚上,余某、溫某、徐某、應某、王某一行5人來到當時的筠連鎮(zhèn)公園。
如果沒去公園,筠連人張某就不會遭遇一輩子都無法忘記的噩夢。9月4日那天晚上,張某與謝某一起來到公園夜游。
余某、溫某、徐某、應某、王某5人看到謝某與張某后,就商量著搞點錢來用用。說干就干,5人尋了個時機將謝某和張某圍住,用攜帶的匕首和長刀威脅著謝張二人,并強行搜身。張某和謝某哪里敢動,只能乖乖地讓對方逞威。
余某等5人哪里會想到,他們從兩人身上竟只搜得18元錢。5個人心有不甘,目光落在了早已嚇得不知所措的張某身上,頓時起了淫心。
對于余某等5人的作案過程,宜賓警方如此描述:“爾后,犯罪嫌疑人溫某、余某與徐某、應某、王某將張某帶進廁所內,先后對張某實施了奸淫。”
案發(fā)后,當?shù)鼐较嗬^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在逃的則列為網(wǎng)上逃犯。
逃亡17年
昨天下午,記者在大云派出所見到了余某。他戴著手銬,穿著包裝廠的制服,腳上的鞋子沾滿了涂料。
從這身裝扮來看,余某是在沒有任何思想準備的情況下落網(wǎng)的?;卮饐栴}時,他時不時看看手銬,很快又耷拉下腦袋。也許,這一天來得太突然,他還沒來得及適應。
“當時喝了酒,糊里糊涂就發(fā)生了事(搶劫)。”
此時此刻,余某心里還有些僥幸,只承認17年前的搶劫。然而接下來的談話卻讓謊言不攻自破,17年只回老家一次,目的就是為了躲避抓捕。
根據(jù)余某的描述,案發(fā)后5個人一哄而散,大難臨頭各自飛,到處逃竄。
余某在新疆有個親戚,認為那里距離四川比較遠,警方應該很難找到。于是,他就去了新疆。在新疆,他幫親戚賣水果,不過沒待多久。2000年,他竄至嘉興,在這里一待就是16年。
16年的光陰太長,可以改變任何事情,余某也從青年小伙變成中年人。然而,有一件事永遠不會變,那就是他欠下的那筆“巨債”。
自那天晚上犯案后,17年來,他只在2014年回過老家一次,而且是悄無聲息地回去的。
余某坦言,在嘉興打工期間,由于日子過得不錯,有時候也會放松警惕,甚至還和人家去“砸賭場”。
“說實話,時間長了,我以為沒事了。只是有時候,很擔心警察會來抓。”
在嘉善,余某與老婆生活在一起,但是兩人并不在同一家廠上班。他稱,自己的事情老婆并不知道,被抓時老婆也不知道。案發(fā)當年,余某的兒子剛出生,如今17歲了,一直待在老家。
余某一家相聚的時間并不多。他這樣安排,不知是擔心萬一哪天被抓怕孩子受到影響,還是有什么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