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0月21日訊 看到別的男人與自己女朋友走得太近,心生醋意,于是從云南來浙江打工的年輕人阿士沖動之余糾集了自己的哥哥坤子和朋友阿鋒找對方報復(fù),誰知這一去不但使哥哥坤子和阿鋒成了階下囚,連自己的小命也搭了進(jìn)去。
9月25日,本案由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嘉善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刺死阿士的被告人陳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5年,并賠償阿士家人喪葬費、醫(yī)療費等經(jīng)濟損失24萬余元;坤子和阿鋒因在該案中犯聚眾斗毆罪,以及在其他案件中犯尋釁滋事罪,兩罪并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和4年6個月。
故事的開始是在去年3月,阿士與小麗相識并發(fā)展成為戀人,兩人相伴一起到平湖某箱包公司工作。同年10月,陳某也進(jìn)入該公司上班。陳某對小麗一見傾心,平日里兩人交往密切。這一切阿士都看在眼里,身為小麗男朋友的他氣不打一處來。
10月30日傍晚,不堪忍受的阿士決定找陳某談判,陳某見對方來者不善,害怕遭到毆打,于是立馬打電話叫來幾個工友,在工友的勸攔之下兩人沒有動手。阿士不解氣,當(dāng)晚9點左右,他糾集了自己的哥哥坤子以及朋友阿鋒等人準(zhǔn)備對陳某實施報復(fù),一行人氣勢洶洶地在公司門口等候陳某出現(xiàn)。
一直等到晚上10點左右,“狡猾”的陳某仍沒有現(xiàn)身,這更加激怒了阿士,“執(zhí)著”的他產(chǎn)生了不教訓(xùn)陳某誓不罷休的念頭。于是,他指使小麗將陳某從平湖騙至嘉善惠民街道某處。果然,這次陳某和朋友羅某一起乘坐出租車趕來了,不過,臨行前他多長了個心眼,隨身帶了把彈簧刀。
車剛停下,陳某和羅某還沒明白狀況,便遭到阿士等人的圍毆,陳某寡不敵眾落荒而逃。坤子、阿鋒等人轉(zhuǎn)而持械對出租車內(nèi)的羅某進(jìn)行毆打,只剩下阿士對陳某緊追不舍。直至惠民街道康慈醫(yī)院西南面大橋邊,兩人扭打成一團(tuán),搏斗過程中,陳某掏出彈簧刀刺向阿士胸腹部,數(shù)刀下去,阿士終因失血過多一命嗚呼。陳某慌了神,將刀拋入河中后,迅速消失在夜幕里。
幾天后案件即告破,陳某、坤子和阿鋒均對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
嘉興中院認(rèn)為,被告人陳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紤]到被害人阿士存在重大過錯,可相應(yīng)減輕陳某罪責(zé),而且他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坤子和阿鋒持械參與聚眾斗毆,但考慮到兩人具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均可從輕處罰。此外,兩被告人另外犯有尋釁滋事罪,故兩罪并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