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0月15日訊 嘉興人俞老太3個月前去世了,83歲。這個歲數(shù)不算小,可她福氣卻不好,一輩子并沒有享受到多少天倫之樂。
生前,她曾把四個未盡贍養(yǎng)義務的子女告上法庭;死后,四個子女因她再一次對簿公堂。
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作為原告,將他們的二姐告上法庭,理由是:在三個弟妹未到場的情況下,二姐就擅自將母親火化,侵犯了他們對母親的遺體告別權(quán)、瞻仰權(quán)、吊唁權(quán)等。
昨天,嘉興秀洲法院王店法庭公開審理此案。
在庭下形同陌路
庭審時各執(zhí)一詞激辯到底
俞老太早年喪夫,有五個子女,大女兒很早就去世了。此案的原告就是她的三女、四子和五子,被告是二女兒和二女兒的兒子諸某。
庭下,雙方形同陌路,無一對話;庭上,大家卻圍繞“有沒有通知火化事宜”激烈爭辯。
原告稱,俞老太在二女兒家過世,但在他們?nèi)宋吹綀龅那闆r下,二女兒就擅自將遺體火化,侵犯了他們的遺體告別瞻仰權(quán)等合法權(quán)益。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2萬元。
被告方面只來了俞老太的外孫諸某,他否認了原告的說法。“外婆生病和去世,我都電話通知了陳某(俞老太的大媳婦),可他們遲遲沒到,殯儀館規(guī)定時間已到,必須火化了。”
諸某還說,外婆生病后的三年多,一直是他們家在照顧,期間只有俞老太的大兒子來看過一次,其他子女從未看望。
“在世沒盡孝,死后說沒瞻仰!”諸某扯了扯嘴角,冷笑了下。
對此,原告三人反駁,“他們沒告知火化的準確時間和地點,火化完我們才知道。”
對于基本事實和各處細節(jié),雙方都各執(zhí)一詞。一個半小時的庭審后,法庭當庭未作宣判,還要組織雙方進行調(diào)解。
上法庭的另一個糾紛
是一棟已經(jīng)拆遷的房子
諸某認為,雙方是因為贍養(yǎng)問題鬧僵的。“他們都不愿意養(yǎng)老人,外婆年紀大了,還摔斷了胳膊,我們就接來照顧了。”
不過,在其他三人看來,這個“照顧”是有“黑幕”的——“他們拿了遺產(chǎn)。”
他們所說的遺產(chǎn),是俞老太在海寧的一處房子,幾年前正好輪到拆遷。
“他們是知道房子要拆遷,才把老太太接到家里,我們?nèi)タ赐?,也不讓我們進去,還四處說我們不盡孝。”俞老太的大媳婦陳某說,房子被外甥賣了48萬,全都被他們拿了。
“我們倒不是為了錢,是為爭口氣。”陳某說,農(nóng)村老太太去世,都要在家里擺上幾天再火化的,他們直接送去殯儀館了,“這樣一弄,我們都沒送終,村里人不知道情況要說閑話的。”
記者從法官處得知,雙方關(guān)于遺產(chǎn)的糾紛,已在海寧法院立案。
四個子女曾因“未贍養(yǎng)”被告
二女兒三年前才把老太接走
俞老太的子女們大多在嘉興秀洲區(qū)生活,由于彼此之間關(guān)系并不好,二十多年前,她獨自去海寧做保姆,后來和一個老頭再婚了。
老頭去世后,她靠撿垃圾為生。2003年4月,她把四個子女告上法庭。雖然最后要求他們每人要給一定的米和錢,但都沒執(zhí)行。
曾在海寧硤石街道東山社區(qū)工作的顧宇晟告訴記者,除了二女兒偶去探望送米外,基本沒見其他子女來過。
“老太太撿垃圾吃不飽,有次和我說兩天沒吃飯了,我給她買了碗肉絲面。”顧宇晟說,大概在2009年底,二女兒把她接回去了。
聽聞他們一家兄弟姐妹間的糾紛,顧宇晟只是重重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