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7月16日訊 海鹽法院一位法官遇到了一樁案子,讓他挺有感觸的。
案子的被告,是一位53歲的鄉(xiāng)下老人;原告是他的兒媳婦。為的是一筆5萬元的“欠款”。
可知道“借款”來龍去脈后,法官不免會感覺心酸。
這錢有點像“探視費”,老人每次想看孫子,都要出一筆費用,沒錢了就寫欠條,最后欠下5萬元。
日前,法院駁回了兒媳婦劉某的訴訟請求。
海鹽人老張有一個兒子,2007年,兒媳劉某為張家添丁,讓張某一家喜出望外。
可兩年后,因兒子兒媳性格不合,協(xié)議離婚了。離婚時兩人約定,家庭共同財產(chǎn)歸張某所有,張某支付劉某20萬元補償款,婚生子由劉某撫養(yǎng)。
不過,一時間,張某只能拿出9萬元,其他的承諾慢慢還清。
天有不測風(fēng)云,沒多久,張某突發(fā)疾病死了。
因為沒什么遺產(chǎn),劉某覺得,自己該得的11萬補償款打了水漂,心里一直憤憤不平。
沒了兒子,兩個老人心里一下空了,特別想孫子,也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孫子身上。
離婚后,兒媳劉某就帶著兒子回余杭老家了。老兩口想看孫子非常不易,劉某因為心里有氣,也故意阻攔。
養(yǎng)孩子開銷大、兒子要上學(xué)了、兒子要報個興趣班……每次,老張兩口子要見孫子,劉某都會有理由要錢,給了錢才能見到孫子。
就這樣,一年下來老張陸陸續(xù)續(xù)支付給劉某3萬多元。
可老兩口歲數(shù)也大了,也沒什么收入來源,之后拿不出錢了,劉某就開始拒絕老兩口見孫子的要求。
后來,劉某想了個辦法——寫借條。每看一次,就寫一張借條,一直寫了兩年多。
最近一次,劉某要求老張將之前的借條匯總,由老張出具了一張5萬元的借條。劉某就將老張告上了法庭。
開庭當(dāng)天,被告老張在法庭上突然大哭,“這錢我們會給的,我們干活慢慢攢也會給的,這是給孫子的撫養(yǎng)費和學(xué)費,他是我們現(xiàn)在唯一的盼頭,會給的。”
法官說,可能老人聯(lián)想到家庭的變故,又覺得委屈,哭得很傷心。
法官私下里也和劉某交流過,“她一直覺得他們家肯定還拿得出錢,要一點是一點。”
最后,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rèn)為,原告與被告之間并無真正的借款合意,原、被告之間不是民間借貸的法律關(guān)系,原告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