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回復:
您關于“公租房租賃補貼”的咨詢已收悉,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1.根據《亳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新就業(yè)無房職工累計申請租賃補貼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如申請人已正常退出租賃補貼保障,可申請公租房實物保障。
2.如有疑問,請聯(lián)系亳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住保科,電話:5113001。
聲明:本媒體部分圖片、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025-84707368,廣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