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1月29日訊 4青年聚會,喝酒聊天談到了“釣魚島”事件,結(jié)果越聊越氣憤,借著酒勁上路打砸日系車。近日,甌海區(qū)人民法院對曹某、鄭某等4人以尋釁滋事罪分別作出一年一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和緩刑二年的判決。
曹某、鄭某、黃某、黃某某等4人均為80后青年,去年9月19日晚上,四人在甌海梧田一酒店聚會,酒桌上大家討論著當時發(fā)生的釣魚島事件,直至晚上11點左右方才離開。
因為心中氣憤,借著酒勁,4人在梧田街道東垟西路、塘西路、曹家垟路等路上,沿途對停在路邊的日系車及其他車子進行搗毀、刮擦,損毀車輛共計15輛。
次日0時許,曹某、鄭某、黃某、黃某某等4人在龍霞路口被警方抓獲歸案。經(jīng)鑒定,涉案車子被毀損失共計人民幣19649元。
鄭某在供述中稱,由于當時大家都喝醉了,又聊起了釣魚島事件,就想到把一些日本車給砸了,到后來,連其他車子也一同砸了。
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鄭某、黃某、黃某某目無法紀,結(jié)伙任意損毀多人財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曹某、黃某有劣跡,酌情從重處罰。鑒于曹某、黃某、黃某某、鄭某在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結(jié)合本案的具體情節(jié),均予以從輕處罰并可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