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1月21日訊 本想偷點小錢花花,沒想到偷到一輛小轎車,出乎意料的收獲難倒了小蟊賊。由于不懂門路,銷贓不成,他自作聰明,通過冒充好心人還車向車主索取紅包。近日,平陽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今年剛滿18周歲的周某是貴州人,在溫州平陽打工,時常有些小偷小摸的舉動。
今年9月5日凌晨3時許,周某獨自在鰲江街上閑逛時,看到楊女士停放在路邊的一輛老款豐田凱美瑞轎車。他隨手一拉,車門就開了。他原本只想到車上偷點小錢花花,沒想到輕易找到了放在車上的備用鑰匙。由于之前在汽車修理店工作過,周某對車子很熟悉,于是,他將車子發(fā)動,想開著車子去兜兜風(fēng)。
之后,周某沿著104國道一路向南,直到天亮,他才意識到自己到了福建福安。油表即將見底,身上又沒錢,于是,他將車子開到當(dāng)?shù)囟周嚱灰资袌?,打算將車賣了。幾位買家對車子都很感興趣,但當(dāng)他們得知車子是偷來的就都拒絕了。無奈之際,周某在車上找到了一盒車主的名片,“靈機一動”,決定上演一出“還車記”。于是,他假裝好心人撥通了車主楊女士的電話,稱自己住在楊女士家附近,現(xiàn)在福建福安出差時找到被盜車輛,欲將車歸還,要求楊女士到福建來認(rèn)領(lǐng)。周某在電話里還暗示楊女士需要贈予紅包以示感謝。
由于周某找了好幾家二手車店要把贓車出手,形跡可疑,引起一些人的懷疑。當(dāng)晚7時許,周某被當(dāng)?shù)厝罕娕に椭凉矙C關(guān),涉案車輛被追回返還失主。經(jīng)鑒定,該轎車價值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