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獄后的黃賢泮神情有點恍惚
回到家以后,黃賢泮摔東西、割手臂,跑去跳樓。他說,自己的意識很清醒,只是實在想不通。
但家里人被嚇壞了,認為他精神出了問題,送他去了精神病院。
這一切變故,從去年10月黃賢泮被抓開始。他遭人誣陷,以故意傷害罪被判11個月。關了8個月后,在家人的努力下,事情終于有了轉機。
還原
兩人隔著桌子對罵
黃賢泮今年37歲,蒼南縣錢庫鎮(zhèn)人。大概兩年前,同鎮(zhèn)人黃薇(化名)的哥哥欠了他1萬元錢,一直沒還。
去年8月,黃賢泮去要債。黃某承諾說,這錢她替哥哥還了,分期還,每個月還2000元。但一個月后,黃賢泮去要錢,她卻說沒錢,下次再來。
去年10月3日下午,黃賢泮在堂弟黃賢東的陪同下,按約定時間再次來到錢庫鎮(zhèn)永新南路黃某開的鞋店里。
“她說我又沒欠你,憑什么問我要?”黃賢泮回憶,黃某當場就翻臉了,他一聽也火了。
雙方隔著張桌子對罵,吵得很兇,還互相拿起桌子上的東西扔向對方。
但黃賢泮說,其間他根本沒有動手打黃某,雙方連身體接觸都沒有。
對方報警說自己被打得耳膜穿孔了
當天黃某報了警,還去附近的蒼南縣第三人民醫(yī)院做檢查。“我沒打她,她做什么檢查?我懷疑她搞鬼,就跟去了。”黃賢泮說,在醫(yī)生簡單問詢后,黃某又去了另一家醫(yī)院。
10月8日,也就是事發(fā)5天后,事情突然變得復雜起來。“她去派出所,說被我打得耳膜穿孔了。”
奇怪的是,隨后法醫(yī)鑒定她真的左耳鼓膜外傷性穿孔,損傷程度為輕傷。
黃賢泮說,事后他找辦案的錢庫派出所民警三四次,想把事情說清楚,但對方始終沒有見他。
當時在場的堂弟黃賢東說,他也找公安說堂哥沒打人,“但他們根本不理我。”
二哥黃賢湘為了幫弟弟洗清嫌疑,要求警方調取事發(fā)店里的監(jiān)控調查。“但店里說監(jiān)控內存太小,只能記錄兩天,去查的時候已經過了兩天了。”
對方獅子大開口要價36萬
當時,黃賢泮的老婆剛懷孕,家里還有個不到2歲的女兒。
10月31日下午,他開車回家,準備接老婆孩子出門。剛下車,就被埋伏的民警抓了。
等老婆下樓時,發(fā)現老公不見了。“老公手機被拿走了,電話也打不通。”黃賢泮的老婆說,她急得給哥哥們打電話,“怎么回事啊?賢泮不是說沒打人么!”
當晚,錢庫派出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黃賢泮實施刑拘。
黃賢湘說,既然人被抓了,家里人也想過花錢私了。但對方獅子大開口,要價36萬元,他們覺得太過分,沒答應。
“從被抓到判刑,我一直說沒打人。”黃賢泮說,自己是以零口供被起訴的。
質疑
律師覺得案件存在很多疑點
今年3月26日,黃賢泮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6月7日,蒼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黃賢泮有期徒刑11個月,并賠償黃薇醫(yī)療費等7169元。
在判決書里,審理查明的事情經過為:事發(fā)當天下午3點,黃賢泮到黃薇的皮鞋店里,向其要債。因黃某拒絕,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并相互推扯。其間,黃賢泮將黃某左耳打傷,經法醫(yī)鑒定左耳鼓膜外傷性穿孔,損傷程度為輕傷。
對于這一判決結果,黃賢泮的代理律師認為有很多疑點。開庭時,他做的是無罪辯護。
代理律師舉了幾個例子:第一,店方說監(jiān)控只能記錄兩天,作為警方,應該把監(jiān)控拿回來調查,看看是否記錄兩天之后,第三天的東西就錄不進來了。
第二點,在本案調查取證階段,警方對黃某提供的目擊證人均做了筆錄。但對于全程目擊證人,也就是黃賢泮這邊的證人黃賢東的證詞,卻一直不予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