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州峰邦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5月13日刊登于《溫州日報》上的道歉廣告。
開發(fā)商偽造拆遷補償表,8位村民真的拿著表來要錢,公司無奈登報道歉
真的有這筆2300萬的拆遷款嗎?開發(fā)商的律師說:這個,真沒有
浙江在線05月14日訊 昨天的《溫州日報》上,刊登了一則道歉聲明。
道歉者是一家房產(chǎn)商——溫州峰邦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峰邦公司”),道歉對象是蒼南縣龍港鎮(zhèn)方巖村的蔣仕省、李其峰等8位村民。
聲明中說,峰邦公司在其開發(fā)的龍港濱江大廈項目中,將用地范圍內(nèi)沒有房屋及土地的蔣仕省、李其峰等8人列為了發(fā)放安置補償款的對象,總計2329萬余元,但事實上,這8人從未與峰邦公司簽訂任何合同,也沒有領取過分文安置補償款。
峰邦公司在聲明中承認,偽造了這8人領取安置補償款的信息,因此登報道歉,并向8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這則道歉聲明,引起了網(wǎng)友的熱議。
有網(wǎng)友認為,涉及2300多萬元安置費,道個歉就算了嗎?
更多人則關注2300多萬元的去向,有網(wǎng)友猜測,這筆錢被當作禮金送給了領導……
拆遷補償表中
多出8位村民
昨天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峰邦公司的一位負責人,了解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據(jù)該負責人說,2002年,峰邦公司拿下龍港鎮(zhèn)方巖村的一塊土地,開發(fā)濱江大廈項目,此地塊用地面積約14畝,可建兩幢32層的商住兩用樓。
但在開發(fā)過程中,峰邦公司和村委會產(chǎn)生了糾紛,導致項目一拖再拖,“到現(xiàn)在還只蓋了5層,我們的投資已經(jīng)完全被拖垮了。”
2011年,方巖村村委會一紙訴狀將峰邦公司告上了法庭,之后雙方反復糾纏,最近一次法院庭審是在今年的4月27日。
當天,作為被告的峰邦公司,向蒼南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濱江大廈拆遷匯總表,以證明公司已向村民支付了安置補償款。
就是在這份匯總表中,出現(xiàn)了蔣仕省、李其峰等8位村民的名字。
房產(chǎn)公司解釋:
名單拿錯了
直到這份名單出現(xiàn),8位村民才知道,有2300多萬元的安置補償款用了自己的名義,他們很快找到峰邦公司,要求兌現(xiàn)這筆款項。
村民的要求,遭到峰邦公司拒絕,理由是:這8位村民在濱江大廈項目的用地范圍內(nèi),沒有房產(chǎn)和土地,不可能得到賠償。
那么,8位村民的名字為何會出現(xiàn)在拆遷補償表中?峰邦公司的解釋是:給法院的名單搞錯了。
“因為公司運作困難,現(xiàn)在只剩下空殼公司,資料根本沒人整理,負責人自己拿了一份最早的名單交給了法院。”
峰邦公司的代理律師之一、浙江高品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學智告訴記者,最早的補償名單中共有100位村民,后來經(jīng)過核實,刪除了不在賠償范圍內(nèi)的8位村民,最終,峰邦公司將92人的正式名單交給了房管局備案。
對于這一說法,記者試圖聯(lián)系當?shù)胤抗芫趾藢?,但對方表示?ldquo;最快明天(14日)才能查。”
2000多萬補償款
從未存在
既然8位村民不在最終的補償名單中,2300多萬元的補償款去了哪里?
徐學智律師說,這筆錢從來沒有存在過,因為這2300多萬元是基于初步名單計算出來的,到了最終名單中,8位村民的名字被刪除,相應的2300多萬元補償,自然也在補償總額中減去。
“網(wǎng)友猜測2000多萬送領導了,這可能嗎?即使要賄賂,也不需要這樣的方式。”徐律師說。
峰邦公司在“道歉聲明”表示,這件事給8位村民和家屬帶來了名譽上的損失,將賠償他們的精神損失。
但經(jīng)記者核實,精神賠償?shù)木唧w數(shù)額目前尚未明確。
村民不認可
“拿錯”一說
昨天,記者也聯(lián)系了事件的另一方代表——方巖村村主任徐孝丹。他表示,峰邦公司登報道歉一事,目前8位村民尚不知情。
“這8位村民在這個項目中,確實沒有房子也沒有土地,峰邦公司把他們列入補償名單,沒有任何出錯的理由。”徐孝丹說。
方巖村的一位村民表示,他們不接受峰邦公司的解釋,“如果只是拿錯名單,峰邦公司為什么在道歉申明中使用‘偽造’一詞,如果是偽造,道歉就可以了嗎?”
對于“道歉聲明”中“偽造”的措辭,昨天峰邦公司未作說明。
“因為公司運作困難,現(xiàn)在只剩下空殼公司,資料根本沒人整理,負責人自己拿了一份最早的名單交給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