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泰順縣對多起案件實施“一案雙查”,多名領導干部被問責,引起廣大黨員干部熱議。 其中縣住建局下屬建筑設計研究所違規(guī)發(fā)放“超產”獎金一案,直接責任人研究所原所長被撤職處分,原住建局局長、分管財務副局長因未履行好主體責任被問責,兩任局紀委書記因未履行好監(jiān)督責任被問責。 這是泰順縣紀委壓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啟動“一案雙查”強化責任追究的一個典型案例。
去年11月,根據上級紀委精神,泰順縣紀委在全市率先出臺《紀律審查“一案雙查”暫行辦法》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崗雙責”暫行規(guī)定》,為“下屬違紀、上級問責”提供了具體可操作的依據。 典型剖析 下屬犯了事 上級要問責 經泰順縣紀委查實,縣住建局下屬建筑設計研究所原所長陶某等人通過編造虛假發(fā)放表、擅自擴大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發(fā)放等違規(guī)方式,在2011年度至2014年度期間累計發(fā)放稅后“超產”獎金209萬元。
由于該案件為下屬單位負責人發(fā)生違紀問題,數額較大且時間為連續(xù)兩年以上,在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符合啟動“一案雙查”的五類情況之一,泰順縣紀委常委會決定,對縣住建局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倒查問責。
根據該縣紀委披露的案件細節(jié),原住建局一分管聯(lián)系領導曾口頭咨詢財政、人事部門,得到不宜發(fā)放的答復后,仍在黨委會上附議不合適的決定。而在縣住建局黨委集體研究設計所獎金發(fā)放的事宜中,既未認真征求縣財政、人事等部門意見,也未對設計所上報方案進行嚴格審查,事后也未對獎金實際發(fā)放情況進行跟蹤了解。
“正是這樣應查未查、應究未究,導致監(jiān)管環(huán)節(jié)一再失靈。”泰順縣紀委有關負責人說,“下級犯錯,領導干部不能‘隔岸觀火’,在工作中不抓不管就是失職,理應嚴格追究責任。”
泰順縣針對領導干部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中存在的問題,率先出臺了《“一案雙查”暫行辦法》和《“一崗雙責”暫行規(guī)定》,明確問責對象和啟動條件、規(guī)范問責程序和步驟、細化問責處置標準和方式,亮出了“捆綁追責”的利劍。
原標題:泰順14名干部因下屬違紀被問責 警示教育 抓早抓小 把紀律挺在前面 翻看泰順紀委官網“清廉泰順”發(fā)布的通報,會看到下屬“犯了事”領導被問責的相關案例:一學校私設“小金庫”,不僅主要負責人被免職立案調查,相關領導也被倒查履職情況;一鄉(xiāng)鎮(zhèn)退二線領導違規(guī)兼職取酬,相關領導被問責……去年以來,泰順縣對一批案件啟動“一案雙查”,倒查追究負有主體責任或監(jiān)督責任的相關責任人共14人,讓“一案雙查”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為了切實起到問責警醒的作用,該縣紀委責令案發(fā)單位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由案發(fā)單位剖析發(fā)案原因和存在問題,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縣紀委跟蹤指導督促整改,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該縣紀委還通過召開案件公開通報會、開展“舉案說紀”宣傳等,加強對黨員干部警示教育。一些黨員領導干部深受震動,表示不但要加強自我反思,還要管好身邊人、身邊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不少單位的“一把手”感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牛鼻子’,牽不住‘牛鼻子’就要‘挨板子’甚至‘摘帽子’。” 泰順縣委常委、紀委書記李群說,責任倒逼、捆綁追責,目的是督促黨員領導干部真正扛起“一崗雙責”重任。下一步,泰順縣紀委將不斷完善相關制度,使“兩個責任”更加細化、硬化、具體化,確保“兩個責任”在泰順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