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離任交接是明確前后任期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保持工作連續(xù)性、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監(jiān)督的制度安排。紹興市在按照上級有關要求,扎實做好經濟責任交接等工作的基礎上,從拓展交接內容、擴大交接對象、強化交接監(jiān)督等方面入手,著力打造領導干部離任交接升級版。
一是交接內容擴容升級。從2017年起,紹興市在細化經濟責任交接事項的基礎上,在市管領導干部的離任交接中增加重大事項(重大項目)和干部選拔任用情況這兩項交接內容,進一步擴大對領導干部履職行為的全方位監(jiān)督管理。
二是交接對象擴編升級。紹興市抓好市管、縣管干部離任交接的同時,注重將交接對象向基層、向部門內管干部延伸。如嵊州市等地探索開展了黨政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層關鍵崗位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制度;諸暨市出臺了村干部離任交接辦法,圍繞村級“事、財、物”等重點內容,編制村干部離任交接清單和交接書。
三是交接監(jiān)督力度升級。在交接前,審計部門對經濟責任交接事項實行事先審核制度,組織部門通過民主評議、個別談話、查閱資料等方式對選人用人行為進行離任檢查。交接時,由組織、紀檢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共同派員參與現(xiàn)場監(jiān)督,其中市級部門主要負責人重大事項(重大項目)交接明確由市級分管領導監(jiān)督交接,進一步確保離任交接規(guī)范、有序、有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