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熱起來了,“哪涼快哪呆著去”絕對是一句至理名言,但讓我們想不到的是,越城公安分局城南轄區(qū)的一名女子卻用一把火來發(fā)泄和丈夫吵架產(chǎn)生的不良情緒,雖然沒造成人員傷亡,但還是觸犯到了法律,最終把自己送進了看守所。
何某是四川人,與其丈夫董某都是來紹打工的,因為是老鄉(xiāng),一來二去就成了兩口子,還有了一兒一女,租住在城南轄區(qū)內(nèi)。何某的丈夫在一家KTV上班,小日子也算過得去。只是好景不長,夫妻兩個矛盾漸深……何某的丈夫因為出軌,不顧及家庭和孩子,何某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原本以為丈夫會好言挽回,哪知丈夫根本無動于衷。何某多次電話丈夫商談離婚事宜,卻得不到回應,只是一拖再拖。近日,何某聽鄰居說起孩子跟著丈夫過得不好,還常被打罵,于是何某匆匆趕回家,要求離婚并帶走孩子,可誰知丈夫還是不置可否。越吵越激動的何某無處發(fā)泄怒火,看著丈夫衣著光鮮得出了門,又看著孩子穿得又破又臟,一怒之下,把丈夫的衣服都剪成碎片,還點著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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