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電瓶車前先試騎,對于在石碶經(jīng)營電瓶車生意的陳先生來說,這是很正常的事。
前兩天晚上8點多,一名男子來到店里說要買車。于是陳先生就給熱情地介紹了一會兒,隨后男子挑中了一輛,售價3050元,男子并沒有討價還價,拿出一張卡說要刷卡。這可讓陳先生小高興了一下,關(guān)門生意做一筆也是不錯的。
誰曾想,卡怎么也刷不出,見狀男子稱自己沒帶這么多現(xiàn)金,想讓陳先生帶著他去銀行取錢。去了附近的銀行。誰知,男子鉆進ATM機房后,很快就出來了,稱卡出問題了,取不出錢。
“我爸夜班快下班了,你稍微再等一下,車子給我先試試看。”這時男子又說了。陳先生也沒想那么多,于是就把鑰匙給了男子,誰想男子一騎上電瓶車,一溜煙就跑了。
無奈之下,陳某報警。
然而類似的報警從今年10月份以來,石碶派出所已經(jīng)接到了7起,從作案手法以及監(jiān)控判斷都是同一人所為。
當(dāng)晚10點,根據(jù)線索,民警在古林將男子陳某抓獲。
27歲的陳某是重慶人,也算是個老油條了,曾因搶劫被處理過。
陳某交代,自10月初開始,他以買電瓶車的名義,以沒帶現(xiàn)金要去銀行法取錢、家人送錢等為借口去試車,隨后將電瓶車盜竊走,隨后銷贓的犯罪事實,涉及案件有近20起,涉案價值三萬余元。
目前因盜竊陳某已被刑拘,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