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28歲,臺州人,沒有固定職業(yè)。
今年1月,他在朋友圈發(fā)現(xiàn)好多好友都在做微商,貌似還蠻容易賺錢的,王某動了歪心思。
他詢問了一個賣蘋果6plus的微友,得知對方做的是高仿機,價格在2500元,于是他隨后就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轉發(fā)了這條信息。
沒多久,就有好友詢價,王某稱手機是港版正品,4500元一部,好友懷疑是翻新機,他以退為進,“手機有保修卡也可以退貨,買不買隨便你,現(xiàn)在蘋果手機緊俏得很,如果你不相信可以不買。”
看他說得斬釘截鐵,又是熟人,好友訂了一部64Gplus,并將錢匯入了王某賬號。
可拿到錢后,王某就刪除了此好友的微信號。
發(fā)現(xiàn)在朋友圈騙錢如此容易,2月4日,王某又轉發(fā)了一條末尾四連號手機號碼的出售信息,從另一名好友手中騙得9800元。
兩個月后,王某落網。
在看守所內,檢察官問他:“為什么要騙微信好友?”
王某說:“看到微信朋友圈里賣產品的信息特別多,我只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tài),沒想到竟如此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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