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一名矮胖中年女子因罪在慈溪法院受審,她站在法庭的原因?qū)嵲谟行╇y以啟齒。
女子姓蘭,47歲,貴州人。1年前,她是一樁“強奸案”的受害人。可隨著警方調(diào)查的深入,案情急劇反轉(zhuǎn)。
“我被他那個了……”
去年9月24日,那時蘭某孤身一人在慈溪打工,租住在周巷。
那天早上,周圍的租戶看到她在屋外被一名年輕男子毆打,她大喊,“打人了,強奸了”,毫無還手之力。男子走后,周圍的租戶報了警。
她對民警說,“我早上下班回來,正在睡覺,聽到有人在敲門,穿著夏褲開門,看到一個年輕小伙子推著自行車問我有沒有房子租。”蘭某稱,她聽對方口音帶點家鄉(xiāng)味,感到親切,就讓他進屋來坐,“誰知他禽獸不如,竟然強奸了我。”
于是警方以涉嫌強奸立案,將男子上網(wǎng)追逃。
小伙落網(wǎng)案情逆轉(zhuǎn)
今年8月,涉嫌強奸的男子被警方從河南帶回,并刑事拘留。
男子姓陳,25歲,河南人,大聲喊冤。
“去年9月,我剛到慈溪不久。那天,我的確是去找房子租的。”
“進了她的租房后,我們聊著聊著有些熟了。我許諾給100元,問她能不能搞一下。她居然立刻同意了。”
“可是完事后,我發(fā)現(xiàn)自己只帶了50元。她見我不夠嫖資,不讓我走,威脅我說不給錢就要告我強奸。”
“我倆拉扯到屋外,她真的大喊強奸,我很慌,推上自行車就想走,她不讓,我才動手打了她。”
“我真的沒有強奸她,是她自愿的,我覺得她是在賣淫。”
在對陳某做過幾次筆錄后,供述一直穩(wěn)定。反倒是蘭某,筆錄中矛盾點不少。
民警翻查相關(guān)記錄,還發(fā)現(xiàn),事發(fā)前幾天,曾有2名男子為了她爭風(fēng)吃醋打過架。
于是,在拘留陳某8天后,民警把蘭某叫來談話。
不給錢,就讓他坐牢
蘭某很快招認,當(dāng)時陳某提出發(fā)生關(guān)系后,她頓時心頭一熱,“我一個老太婆了,有100元可以賺也好的”,后來陳某不肯付錢,“心里有氣,想告他強奸,想讓他坐牢去。”
去年11月,查清事實后,警方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將蘭某刑拘。
開庭時,蘭某兒子來了,已經(jīng)成年,坐在下面旁聽席上,還給她找了律師。起初,蘭某還想抵賴,但檢方出示證據(jù)后,她最后還是認了。
上周五,慈溪法院以誣告陷害罪判處蘭某有期徒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