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湯某和另外三名工人到鄞州姜山鎮(zhèn),幫人家一幢三層樓的新房子做裝修。
湯某和劉某在房間外面干活,而胡某則和吳某在房間里干活。為了干活方便,胡某將原本放在褲兜里的手機放在房間門口的凳子上。
臨近中午,湯某和劉某先去外面吃飯?;貋砗螅澈蛥悄骋渤鋈コ燥埩?,卻沒有把手機帶走。
20分鐘后,胡某吃完飯回來,發(fā)現(xiàn)留在凳子上的手機不見了。問湯某和劉某,兩人都說沒看見。
胡某當即報警。
在等待民警趕到的間隙,吳某爬到屋頂去清理堆放在上面的建筑垃圾,竟在其中發(fā)現(xiàn)了胡某的手機,手機已經(jīng)關(guān)機。
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跑”到屋頂上?
面對民警的詢問,之前還表現(xiàn)得很鎮(zhèn)定的湯某一下慌了。
原來,吃過午飯回來,因為劉某出去買東西,當時房子里只剩下湯某一個人。
他東看看西望望,看到放在凳子上的手機。雖然只是個價值600元左右的國產(chǎn)手機,但他心里還是“咯噔”了一下:好歹也是能賣點錢的。
這畢竟是湯某第一次做這種事,心里有點惴惴不安。他說,當時也曾想過要不還是算了,就把手機放了回去。
可這壞心思一動,哪那么容易按捺下去。湯某最終還是做出了錯誤的選擇,還特地把手機藏到了沒有樓梯,只能踩著一個破舊的書架上去的屋頂,以為沒有人會發(fā)現(xiàn)。
目前,湯某已經(jīng)被警方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