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為人父母,言傳身教”,可有這么一對夫婦,好的不教,偏要教孩子偷東西。
汪某夫婦是湖南人,在寧波鄞州區(qū)打工,膝下三個孩子,大女兒12歲,兒子8歲,小女兒3歲。三個孩子都開始上學了,家庭經(jīng)濟負擔較重。
去年放暑假,孩子們和爸爸媽媽聊天時,無意中提起,羨慕同學用蘋果手機。孩子的這個心愿使得夫妻倆愈發(fā)覺得經(jīng)濟窘迫。
去年6月底的一個下午,夫妻倆叫住兒子,讓兒子去店里偷手機。教完后,三人乘著電瓶車,來到余姚汽車南站的一家內(nèi)衣店門口,見店里只有一名女店員,決定下手。
兒子和媽媽先進店,媽媽假裝討價還價試衣服,爸爸在門外等了一會兒,進去幫腔,把店員吸引到門口,兒子趁機把收銀臺上的一只三星手機收入囊中,得手后三人揚長而去。
半個月后,夫妻二人帶著大女兒故技重施。這回,女兒偷了個蘋果手機。
時隔一個月后,他們再次帶著大女兒行竊。河姆渡羅江村的一家藥房店員被盜,偷走的也是蘋果手機。
三次行竊,給爸爸汪某帶來數(shù)千元“收入”,他用這筆錢學車。
開學后,孩子們都去上學了,夫妻二人也沒再行竊。他們僥幸地想,小孩偷東西,不會被發(fā)現(xiàn),可警方還是找到了他們。
落網(wǎng)后,一兒一女承認跟著爸爸媽媽偷東西,他們都未滿14周歲。
昨天,汪某因犯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1000元。陽某因犯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