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去討債,最后交來個朋友,昨天,北侖法院里上演了這樣一幕。
北侖小伙張某20多歲,去年因為手頭緊張,向朋友王某借了6萬元,約定一年后歸還。
因為到期還不出錢,今年初,王某把張某起訴到法院。案子判決并進入執(zhí)行階段后,張某希望王某寬限一些日子。昨天,法官把雙方喊來法院當面協(xié)商。
王某到得早,等了好一會張某才趕來,有些不高興。跟張某一起來的還有個中年人朱某,自稱是張某父親的朋友。
朱某表示,張某不是耍賴的人,錢一定會還的,自己愿意做張某的還款擔保人。
這話聽得王某更不高興了,當即回了一句:“說得好聽,我哪知道你是誰啊,再說了,光說誰不會啊,就跟那趙括一樣,純屬紙上談兵!”
朱某反駁:“話不是這么說的,告訴你,趙括我不喜歡,我喜歡商鞅,城門立柱,講的就是個誠信!”
王某態(tài)度一下變了:“呦,你成語典故知道的蠻多嘛!”
朱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古文化我是有點興趣,看來你也是了,那孟母三遷你肯定知道吧,說的就是父母用心良苦,我今天過來,就是小張爸爸托我的,他們家人確實有誠意的。”
王某點點頭:“四海之內(nèi)皆兄弟,我們今天碰到也算有緣,好說好說。”
就這樣,兩位用各種成語、典故一來一回,不像是在商量還錢,倒像是拉家常了。
看氣氛越來越好,法官適時提出,既然大家有緣,還錢的事不如就各退一步,兩人欣然同意。王某更是一改原來態(tài)度:“只要你給他做擔保,什么時候方便了就什么時候還,反正這錢我也不急用。”
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張某分兩年歸還本金及利息,朱某為其擔保。
簽協(xié)議過程中,王某和朱某從古代文化談到國內(nèi)大事,又談到國際局勢,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離開調(diào)解室時,兩人互留了電話,說以后經(jīng)常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