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的寧海人蔣某,原本擁有自己的家庭,但自從認(rèn)識了小她幾歲的男人湯某后,就被他的花言巧語蒙蔽了雙眼。
為了湯某,蔣某很快離了婚,與他走到一起。
但被愛情沖昏了頭的蔣某哪里知道,實際上,湯某是個嗜賭如命、游手好閑之輩,曾因租車詐騙被公安機關(guān)監(jiān)視居住6個月。
剛開始,兩人靠蔣某的積蓄過日子,可沒多久,錢就被花光了。于是,湯某帶著蔣某干起了老本行:用老方法租車,詐騙弄點錢。
湯某用蔣某的照片做假身份證和假駕駛證,準(zhǔn)備實施他的“宏圖大業(yè)”。
去年10月17日,兩人來到象山某租車公司。湯某替蔣某選好“目標(biāo)”后,站在公交車站牌下等候。
蔣某按照湯某的意思向老板租車,用假證簽訂了租賃協(xié)議,付了押金。拿到鑰匙后,她就開著價值十幾萬的車,接上湯某,去了寧海。
到了寧海,湯某單獨出去把車轉(zhuǎn)手,交給蔣某3萬元。
第二天,兩人用同樣的方法,又從另一家租車公司騙走了一輛車。
租賃時間到期后,車行老板發(fā)現(xiàn)不對勁,馬上報案。今年1月14日,兩人同時在寧海被抓獲。
到案后,蔣某對以租車為名,騙車為實的兩次犯罪供認(rèn)不諱。當(dāng)檢察官訊問她時,她回答得很平靜:“我知道這是犯罪,但為了他,我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