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8月30日訊 昨天,在北侖法院法庭上,被告席上坐著一個(gè)40多歲的女人,滿面愁容。
這是一起健康權(quán)糾紛,原被告是鄰居關(guān)系,10多年來相安無事。只是因?yàn)榭诮侵疇?zhēng),被告朱某拎起不銹鋼大勺子向原告俞某頭部揮了過去,被俞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打人是我不對(duì),但是她當(dāng)時(shí)罵我野種,我一下子就憤怒了……”一說到“野種”二字,朱某哽咽了,忍不住抽泣起來。
朱某是湖北人,她出生不久便被父母遺棄,從小跟著奶奶生活。可是6歲那年奶奶也過世了,朱某無家可歸,被一位師太好心收留,并將她撫養(yǎng)大。
這樣特殊的身世背景,朱某從不跟旁人提起,她最怕的就是別人問她父母是誰,最恨的就是別人說她是野種。
更讓朱某不安的是,她結(jié)婚后,丈夫脾氣暴躁,嗜酒如命,常常幾瓶啤酒下肚就對(duì)她拳打腳踢。
幾年前,夫妻倆來到寧波務(wù)工,朱某就在菜場(chǎng)擺起了攤。
7月初的一天清晨,朱某天沒亮就準(zhǔn)備去賣菜。正要出門,丈夫喝得爛醉從外面剛回來。朱某又無端地被丈夫踹了幾腳,心情糟糕透了。
來到菜場(chǎng),又遇到鄰居俞某來買菜。前不久兩人剛有過一次爭(zhēng)吵,臉色都不太好。買菜之際,俞某又向朱某重提上次爭(zhēng)吵之事,原本心情就不好的朱某便扯著嗓子罵了一句,兩人又吵開了。
吵著吵著,俞某突然來了一句“你這個(gè)沒人要的野種”。正好戳中了朱某的要害。話音未落,朱某便一勺子朝俞某頭部敲去……
之后,朱某被治安拘留7天。
7月底,俞某將朱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7000余元。
法庭上,朱某忍住抽泣,從包里拿出一個(gè)塑料袋,里面面值10元、20元、50元、100元不等的紙幣被疊得整整齊齊,還有幾十個(gè)面值1元、5角的硬幣。
“我愿意賠償你,可我只有這七拼八湊的3000元。我丈夫根本不給我錢,因?yàn)檫@個(gè)事他天天打我,還要我滾出家去。”朱某說。
或許是朱某的凄慘身世和遭遇讓俞某起了憐憫之心。在法官的調(diào)解之下,俞某同意朱某賠償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