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8月29日訊 事業(yè)有成,有房有車的男人,專程開著車,從寧波趕到余姚,為的就是偷一個錢包。偷完之后,他又根據(jù)錢包里主人的證件,聯(lián)系上對方,把錢包快遞給他。
這整個一件事,聽起來都特別不靠譜,卻又真實發(fā)生了。昨天,這個讓人無法理解的小偷,站在了余姚市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因為盜竊罪,已到不惑之年的他被判處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1千元。
心情不好
他偷東西發(fā)泄
勞某是寧波鄞州區(qū)人,已到不惑之年,平日里做些小生意賺了不少錢,有車有房,是個“鉆石王老五”,照理說日子應該過得挺舒坦的。
可是,翻開他的履歷,卻是前科累累。
1996年,勞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2000年,因為盜竊罪,他又坐了一年牢。2009年,還是因為盜竊,他勞改一年。
一次又一次,他似乎就是改不了偷東西的毛病。
可就算是小偷自己,也有被偷的時候。2013年6月的一天,勞某的手機被偷了。
“這就是太歲頭上動土!”他心情郁悶,決定要重拾老本行,發(fā)泄一下。
6月下旬的一個雙休日,勞某特地開著自己的本田思域車,到余姚去偷東西——他覺得寧波熟人太多,不好下手。
他看中了路邊的一家花店,趁花店老板娘陳某離開收營臺給花澆水的間隙,踱進花店,快速出手偷走了陳某放在收營臺前的錢包,跑了。
等陳某發(fā)現(xiàn)時,勞某早已駕車開出五公里外。
陳某心急如焚,立馬報了警。
他多次偷竊
就是為了找刺激
而這邊,勞某開了兩個小時的車,到了杭州。
他打開錢包一看,里面有9000多元現(xiàn)金,還有名片、身份證、消費卡和若干銀行卡。
“拿著這幾張卡也沒什么用,她(花店老板娘)現(xiàn)在肯定很著急……”勞某決定,把錢包里的東西寄回去。
按照名片上的聯(lián)系方式,勞某給花店老板娘陳某發(fā)了條手機短信,。陳某接到短信哭笑不得,把花店地址發(fā)給了勞某。
兩天后,陳某收到了一份從杭州寄來的快遞,除了9000元現(xiàn)金之外,其他物品都“完璧歸趙”。
而第二天,勞某就被警方抓獲。
面對警方的質(zhì)詢,他說,自己其實不缺錢,就是想體驗一下偷東西的刺激。
昨天,余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鑒于勞某的犯罪情節(jié)及認罪退贓態(tài)度,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勞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心理專家分析
這可能是偷竊癖
手頭不缺錢卻還是管不住伸向錢包的手,勞某是不是有心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