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6歲,1982年起住到曙光二村。記得從2011年開始,碰到大雨,這一帶就容易積水了。最嚴重的一次,就是2013年的“菲特”臺風,在這生活了30多年,頭一次發(fā)這么大的水,那真傻眼了。水沒(淹)過了床,人出不去,也進不來。家里沒法住,一家人只能穿著短褲蹚水出去,在外面整整住了一個星期。又不放心家里的東西,晚上跟老頭子蹚水回去,看到原先放在柜子上的塑料箱子都浮在水面上,里面的衣服全濕了。這次發(fā)大水,家里損失很大,冰箱、洗衣機全壞了。這之后只要有臺風、下大雨,一家人都要提心吊膽。我們專門找人做了鐵樁,把冰箱等電器墊得很高,以防再次進水。
第二年,聽街坊鄰居說,政府要給我們買巨災保險,以后碰到家里進水這種事,可以領(lǐng)取一筆補助款。
2015年,又是一個臺風天,家里又進水了,這次財產(chǎn)損失倒不大,保險公司的人到我們家來了,實地測量,水深超過50厘米。他們說水深超過50厘米,可以得到1000元的補償。沒幾天,居委會就把這筆錢送來了。那一年后來還進了一次水,不大,又賠了500元。算上2016年的一次,我們一共領(lǐng)到了3次補助款,共2000元。
我跟老頭子都是普通的退休工人,500元、1000元對我們來說也不少。每次發(fā)水災,拿到這筆錢,總覺得我們被政府牽掛著,這種感覺很暖心。
畫外音
唐宇挺 人保財險寧波市分公司
寧波公共巨災保險是保險參與地方風險管理和社會治理的有效實踐,以通過政府購買保險服務的形式,將保險這一市場化的風險管理機制引入社會治理體系,大大化解了政府管理的風險。
寧波公共巨災保險是以人保財險寧波市分公司為首席承保人,太保、平安、國壽、陽光、大地5家保險機構(gòu)為共同保險人來共同承辦的。在前兩年試點的基礎(chǔ)上,2016年又有了創(chuàng)新,將突發(fā)公共安全風險納入了保障。同時還引入了現(xiàn)代測繪技術(shù),理賠更加高效了。
一組數(shù)據(jù)
2014年3月,我市被列為全國首批巨災保險試點城市。當年11月,市政府建立公共巨災保險制度,首年出資3800萬元,向保險機構(gòu)購買了3億元的居民家庭財產(chǎn)損失救助保險和3億元的居民人身傷亡撫恤保險。2016年,在原保障基礎(chǔ)上,增加了1億元的突發(fā)公共安全事件救助保險。根據(jù)2016年公共巨災保險合同的約定,因臺風、暴雨、洪水、龍卷風等自然災害造成住宅進水20厘米以上或房屋一定程度損毀的,居民家庭可獲得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救助賠付;造成人員傷亡的,可獲得1萬元至10萬元的撫恤賠付;因巨災期間見義勇為導致傷亡的,再增加1萬元至10萬元的撫恤賠付;因發(fā)生突發(fā)公共安全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可獲得1萬元至10萬元的撫恤賠付;每人每天救災安置費用90元,最高每人賠償90天。
兩年多來,寧波公共巨災保險經(jīng)受了“燦鴻”、“杜鵑”、“莫蘭蒂”和“鲇魚”四次臺風大災理賠的考驗,累計為16多萬戶居民支付理賠款9400多萬元。其中2015年因“燦鴻”和“杜鵑”等事故,向13.4萬余戶居民支付了7840多萬元賠款;2016年因“莫蘭蒂”和“鲇魚”兩次臺風事故,向2.8萬余戶居民支付了1590多萬元賠款。公共巨災保險制度的實施,既起到了大災中安撫群眾、穩(wěn)定社會情緒的重要作用,又發(fā)揮了保險在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方式、完善災害救助體系中的獨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