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公安分局翠苑派出所忽然接到一個男人打來的報警電話。
“我強奸了,要自首!”
男人語氣平靜,沒說對方是誰,只說地點是在文一路物美超市附近。
民警隨即趕往案發(fā)地點,但到了地方,沒見到報警人,看起來也沒什么異常。再回撥報警男人電話,關機了……
難道報警人害怕反悔了?
警方很快確定了報警人的身份和暫住地,他姓劉,80后,江西人。
房東說,劉確實在這里住過,但已經(jīng)搬走了。民警發(fā)現(xiàn)就在前一天晚上,劉曾登記入駐過城西一家連鎖酒店。
趕到酒店一問,劉不在房內(nèi),但還沒有辦理退房。
為了查清真相,民警決定在酒店蹲守。
等了近3個小時,中午12點左右,一對男女走進了酒店。男人正是民警在找的劉某。
劉個子不高,頭發(fā)亂蓬蓬的,穿著酒店的拖鞋,走路晃晃悠悠。旁邊的女子面無表情,一語不發(fā)。
民警跟著兩人進了房間,亮明身份。
房間里有股難聞的味道,地下全是外賣袋子,床上一片凌亂。
看到民警,劉愣了一下。
“是你打電話報警要自首?”
劉搖搖頭:“沒有啊。”
民警再三確認,劉始終裝傻,說自己一早就出門了,沒有打過電話。
不過,劉的手機通話記錄顯示,報警電話就是他打的,上面還有一個派出所的未接來電。
劉旁邊的女子冷笑了一聲。
到底是怎么回事?
民警想接著問,劉漲紅了臉,忽然抓起一瓶白酒,咕嚕咕嚕就灌下去小半瓶。
喝完酒,劉整個人迷迷糊糊的,話也說不清楚,只是嘴里反復叫著女子的名字。
沒辦法,民警只能先把他帶回派出所醒酒。
傍晚時分,劉酒勁過去,終于交代了事情--
原來,他原本是杭州某工地內(nèi)的一名電焊工,跟他一起的女子是工地內(nèi)開塔吊的,兩人曾是男女朋友關系。
最近一段時間,女友忽然說感情不和,向劉提出分手,劉一直不愿意。得知女子又有了新男友后,他心有不甘,在5月27日晚上找到前女友,吵了一架。
回到住處,劉喝了不少悶酒,次日一早,他再次去找前女友想挽回感情,但依然被拒,吵架收場。
劉說,自己當時心里怒火難平,就想做點出格的事嚇嚇前女友,便打110電話報警說自己強奸了她,要自首。
打完電話以后,兩人稍微平靜了一些,又手拉手出去逛了會街……
劉要為自己的荒唐行為買單, 目前,他因謊報案情,被西湖警方治安拘留6天,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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