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擔心拿不到分紅,王某與人合伙將公司網銀U盾調包,并將公司近70萬元流動資金轉入自己控制的賬戶。王某因涉嫌盜竊罪,昨與同伙在杭州江干區(qū)法院受審。
28歲的王某來自江西上饒,是杭州一家投資公司員工。早在2013年10月,經表哥高某介紹,王某到杭州這家投資公司工作,住在江干區(qū)筧橋鎮(zhèn)的出租房。公司是高某和極其朋友曹某、周某合伙開的,高某占三分之一股份。由于高某的生意不在杭州,投資公司的經營由曹某負責,王某一度充當監(jiān)督的角色。
2014年9月,王某聽高某說,想把投資公司的錢撤出。還常聽公司其他幾個老板和股東在談要把公司解散,把錢分了。王某聽了很生氣,因2014年初公司老板說過,年底要拿出利潤的10%分紅,如果公司解散,王某就得不到八九萬元左右的分紅了。
王某常對在網上認識很久的網友陳某抱怨,還跟陳某說,要從老板卡里轉點應得的錢,并讓陳某準備一張銀行卡,到時把錢轉出來。
案發(fā)前一周,王某看到同事朱某的抽屜里有一個U盾跟老板曹某的U盾同一個型號,于是偷偷拿了放在身邊,準備到時調包用。等一切準備就緒,王某趁曹某讓他給客戶打錢的機會,拿到U盾,打完錢后就把之前偷的U盾還給曹某。曹某不懂網銀操作也不去驗證,不知U盾被調包。
10月9日,王某在出租房的電腦上通過網銀,把曹某卡里所有錢打到讓陳某準備的、開通網銀功能的卡里。原本王某沒想要轉走近70萬元,但轉念一想,如果只轉兩三萬,肯定很快被懷疑,因只有自己知密碼,且公司平時打錢的都是他,如果全部轉出,可讓他們認為是電腦中毒了。王某頭腦一熱,臨時決定把錢全轉走。
因辦了短信通知,錢被轉出后,曹某立即收到銀行短信,馬上打電話問王某:“怎么回事?”“我不清楚,會不會是中病毒了?”王某很鎮(zhèn)定。到單位后,曹某忙帶王某去銀行辦凍結手續(xù),然后報案。
曹某的卡凍結后,王某馬上打電話給陳某,讓他去銀行把卡掛失,造成被不明人士利用假象,不料陳某不知卡里有多少錢,無法掛失。警方最終將嫌疑人鎖定在王某身上,2014年11月25日,王某在公司內被抓獲,陳某于次日在重慶被抓,錢全部被追回。
陳某受審時提到,王某答應給他萬把塊錢,用于租房、練車。作案前,王某還給陳某買了廣州到重慶的火車票。法庭上,王某對盜竊罪提出異議。如果法院最終采納檢察官指控,因盜竊數(shù)額特別巨大,王某和陳某都將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