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被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28歲的鄭某因涉嫌搶劫罪,昨天被杭州西湖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他搶劫的地點位于杭州鬧市的黃龍體育中心,時間選在了羊年的大年初一上午。
案發(fā)當(dāng)日上午,何女士一家準備到靈隱寺燒香,上午10點半左右,一行人開車到黃龍體育中心停下,何女士的老公去停車,何女士一個人到附近的ATM機上取錢。
正當(dāng)何女士在ATM艙內(nèi)操作時,一個男子連拉了兩次艙門都沒拉開。她以為該男子急于取錢,沒理會繼續(xù)操作。當(dāng)時男子身著灰色上衣,頭上蓋著帽兜,身背黑色雙肩包。
就在何女士取好錢要走出來時,該男子把她推了進去,一手捂住她的嘴,一手搶她手中剛?cè)〉腻X。
何女士不肯放手,還告訴對方,她的家人就在附近,但男子硬是搶了她手中的500元,還想搶她的錢包,何女士不給,兩人就拉扯起來。
慌亂中何女士趁機跑出艙門大叫搶劫,男子看勢不對,打算騎自行車逃跑,何女士抓住自行車不放手,男子就踢了過去,直到看到有人跑過來,才棄車逃跑。
跑了一段路,男子跑不動了,被后面追的三個人抓住,其中兩個是何女士的家人,一個是熱心路人。
男子鄭某,浙江省內(nèi)人,大專畢業(yè),長相斯文。鄭某交代說,過年了,家人催他回家過年,可他沒有錢。他曾告訴家人,他在杭州一家軟件公司工作,但實際上沒有工作過。因為沒有生活來源,他還曾經(jīng)兩次在超市里偷吃,也不好意思問家里要錢。就在事發(fā)當(dāng)天上午,父親還問他什么時間回家,他沒錢回家,就做傻事了。
西湖區(qū)檢察院審查后認為,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已涉嫌搶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