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法庭上痛不欲生——“我只是想嚇唬她”
還記得3個多月前,那個體罰女兒致死的保安父親嗎?當他聽說孩子已經(jīng)搶救不回來時,當場就跪了下來,泣不成聲。
體罰的原因,是他聽說讀小學四年級的女兒又抄作業(yè)了。望女成鳳的父親怒不可遏,要女兒下跪,還將她的手腳反捆,然后又在脖子上套了根繩子。最后,獨自留在車棚里的女兒,因窒息而死亡(早報今年5月20日A2、A3版報道)。
昨天下午,這起令人扼腕嘆息的案件在杭州下城區(qū)法院公開審理。
監(jiān)控記錄下11歲女生的最后掙扎
那是怎樣的一種絕望
父親張某今年44歲,來自江蘇泗陽,事發(fā)時在杭州一所學校做保安,死去的小莉是他的大女兒。而小莉的母親是文盲,在同一所學校做保潔。
除了保安工作,懂得維修的張某有空時還會接一點零活,一家四口的生活主要靠只讀過小學三年級的張某每個月3000多元的收入來維持。不過,在女兒的教育問題上,張某卻很舍得投入,出事前張某花了將近一個月的工資,給女兒報了補習班。
小莉現(xiàn)在已經(jīng)不能再開口說話,她被體罰時經(jīng)歷了怎樣的痛苦和絕望,監(jiān)控記錄下了父親張某的整個犯罪過程:
事發(fā)當晚20時37分,張某帶著小莉一起到他當保安的學校自行車棚;
20時43分至46分,張某用繩子將小莉的手腳捆綁并讓小莉下跪;
20時54分,張某離開現(xiàn)場,期間張某曾經(jīng)打過小莉,張某離開時,小莉面對監(jiān)控,呈半蹲或跪的姿勢;
21時01分,小莉有起身掙扎的行為,此時可能繩子勒住脖子,因其手腳均被綁住,而無法解脫;
至21時04分,小莉停止了掙扎;
21時16分,張某回車棚發(fā)現(xiàn)小莉昏厥后,急忙抱起小莉離開……
逼跪碎石被拒,父親反綁女兒
他解釋只是想“嚇唬嚇唬她”
“以前,小莉要是不聽話,我只會罵幾句,最多打一下屁股。從來沒有打過她其它地方,更沒有用繩子綁過。” 昨天在法庭上,有些瘦弱的張某顯得有些疲憊。
張某說,小莉在老家出生,她剛上幼兒園時,他就外出打工了,后來他把女兒接到杭州,來讀小學一年級。
根據(jù)張某回憶,事發(fā)是5月19日下午16時20分,他去接女兒小莉放學,聽同學說,小莉因為抄別人的作業(yè),被老師留下來了。
晚上回到家,張某等女兒做完作業(yè)后,叫小莉就抄作業(yè)一事寫檢討書??粗畠簩懙臋z討書,張某想到她平常經(jīng)常抄同學的作業(yè),火氣就上來了,隨手拿起了女兒跳繩的三根繩子。
一開始,張某灑了一些小石子鋪在地上,讓小莉跪在石子上,小莉不肯跪,張某就用繩子將她的手和腿反綁捆住,再讓小莉跪下。
張某又問話,小莉一直不回答,他忍不住又用繩子抽了小莉的大腿和屁股。再問,還是不回答,被激怒的張某就用一根長繩拋過自行車棚上的橫梁,然后系在反綁小莉手腳的繩結(jié)上,最后又把系在橫梁上的那根繩子長出來的另一端在小莉的脖子上松松地繞了一圈。
“小莉當時一直在哭。”張某在法庭上說,他感覺沒什么危險性,正好讓女兒好好反思,就離開了。大約20分鐘后,張某想去自行車棚把女兒放下來,發(fā)現(xiàn)小莉的頭歪在一邊,不再哭鬧。再喊名字,但女兒什么反應都沒有……
發(fā)覺不對勁的張某,馬上解開繩子,叫上妻子,將女兒送到醫(yī)院搶救,但為時已晚。
“我當時只是想嚇唬嚇唬她,根本沒想到事情最后會這樣。”張某在法庭上一再強調(diào)。
學校、老家、親朋求情望從輕處罰
檢察官譴責體罰孩子致死行為粗暴惡劣
檢察官指控張某的罪名為過失致人死亡,張某對犯罪事實和罪名都不持異議。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他顯得十分平靜 ,一直低著頭,偶爾才會抬一下眼皮,對檢察官、律師和法官的提問,基本上是有問有答,但聲音比較小。
“小莉的死亡是中國棍棒式家庭教育引發(fā)的悲劇。”辯護律師為張某作輕罪辯護,并且認為他對女兒的教育手段只是比較過激。大家可以質(zhì)疑,甚至批判這一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但不能完全定義這是一種暴力傷害。
律師認為作為父親的張某,在本案中既是加害人,同時又是受害人,因為沒有任何一種刑罰比奪走他女兒的生命更加殘酷。
法庭上,律師還提交了張某所在學校、江蘇老家的村委會和村民以及親朋好友的請愿書,證明張某平時為人老實,本案是事出有因,要求從輕處罰。
檢察官則認為,張某實施的懲罰行為,對于11歲的小莉來說,是極其嚴厲和粗暴的。一方面不利于小莉的身心發(fā)展,且違背了作為一位父親健康教育子女的義務;另一方面他懲罰女兒的方式直接導致了小莉的死亡,他獨自離開,留下四肢頸部被限制且處在危險情況下的小莉,違背了父親對子女的照顧義務。同時在懲罰過程中,張某對小莉還存在暴力的打罵行為。綜上,雖然在事發(fā)后,張某急忙將女兒送醫(yī),且對自己的行為極度后悔,但是其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不屬于情節(jié)較輕。
庭審過程只有短短的一個小時,法庭審理后,審判長表示將擇日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
張某的妻子到庭旁聽,但自始至終一直保持沉默。
為避免庭審期間張某情緒波動,法庭不允許電視臺攝像,審判長事后也解釋說,因為張某傷心過度,曾在警方偵查階段一直不配合作筆錄,開庭前還專門給張某做了工作,最大程度保證庭審順利進行。
在辦案過程中,警方和檢方都采取了一些人性化的措施,比如檢方?jīng)]有對張某批準逮捕,警方對張某采取了取保候?qū)彺胧審埬衬苡H自送女兒小莉最后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