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8日凌晨1點43分,杭州城站火車站附近一家便利店內(nèi)發(fā)生一起持刀搶劫事件。
嫌疑人是個年輕男子,戴灰色口罩,他在貨架上摸索了一陣,見四下無人,便拿著一把折疊水果刀沖進收銀臺,搶走了抽屜里的840塊錢。
男子逃走后,負責收銀的小姑娘報了警。
今年5月5日,男子在橫店影視城被警方抓獲。(詳見快報5月8日85100000版報道)
經(jīng)查,男子姓趙,22歲,老家河北。趙的表姐夫是制片人,在劇組給他找了個開車運送設(shè)備的活,每月收入5000元。
被抓當日,趙某剛剛拉著一車設(shè)備從烏鎮(zhèn)趕回橫店影視城。一個月前,他被安排進劉愷威等主演的《抓住彩虹的男人之暴君的溫柔》劇組,擔任劇務(wù)(即劇組服務(wù)人員,主要負責劇組人員的吃穿住行等日常事務(wù))。
這份工作忙閑不定,趙有時也會在戲里客串個小角色,跑跑龍?zhí)?。兩年前,他就在另一個劇組里給黃曉明當過“司機”。
據(jù)趙某交代,去年3月,他跟著所在劇組來杭州西湖邊拍外景,經(jīng)常一個人在市區(qū)四處閑逛。
3月17日晚,拍攝基本完成,劇組準備回橫店,趙因次日要坐火車去北京看病(他患有嚴重的皮膚病),就在城站火車站附近揀了個小旅館住下。
當晚,他在外面閑逛時,一個男子說要賣只9成新的蘋果5S給他,他被騙2800元。
回到賓館才發(fā)現(xiàn)自己上了當——男子賣給他的是只塑料樣機。
趙立馬折返,想去找騙子“算賬”。但他找了大半個小時,一無所獲。
趙坐在路邊獨自喝起悶酒。
凌晨1點多,眼看酒瓶見了底,趙起身往附近一家24小時便利店走去,想再買些酒。
他進店后,繞著貨架轉(zhuǎn)了一圈,發(fā)現(xiàn)店里除了收銀的小姑娘,一個顧客也沒有。
趙沖進柜臺,左手勒住姑娘的脖子,右手拿刀在她眼前晃:“把錢拿出來。”
小姑娘嚇得腿腳發(fā)軟,乖乖交錢。
6月27日,趙因涉嫌搶劫罪被上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
上城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趙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