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姑娘原是一家品牌服裝企業(yè)杭州分公司的人事行政主管。去年10月13日,徐姑娘向公司請假去了美國旅游,11月2日回國后因為要倒時差,她準備繼續(xù)向公司請假。
沒想到的是,領導卻告訴她,“不用來公司了”,并且,讓她直接到派出所去。這下,徐姑娘知道有件事自己是瞞不住了。11月19日,她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你就要問了,這到底是怎么樣一樁事情?
一筆錯發(fā)的工資,讓她動起了歪念
徐姑娘1982年出生,杭州本地人,2012年8月應聘到這家品牌服裝企業(yè)杭州分公司,負責公司人員的招聘、工資等事宜,而她本人月收入5000元左右。
去年5月份,她在造4月份工資報表時,發(fā)現已經離職的小靜,公司在3月份還給她發(fā)了工資。這個失誤是徐姑娘造成的,因為她在造工資報表的時候沒有發(fā)現。
發(fā)現出錯之后,徐姑娘就聯系小靜,讓小靜將多發(fā)的工資退回來,要不然,公司的這個損失肯定是要算到徐姑娘身上的。當然,這件事她也沒有對公司說,不想讓公司知道她的失誤。
小靜也很爽快,愿意將錢退回來,過了幾天,就托同事將多發(fā)的3694元工資帶給了徐姑娘。
徐姑娘后來說,就是因為這件事,讓她開始動起了貪念:拿到小靜退回來的錢,心想這事是被她發(fā)現了,如果不是她自己發(fā)現,公司是不會知道的,因為領導在審批工資單時并不會那么仔細。
于是,她就將小靜退回來的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欲望的口子一打開,便一發(fā)不可收拾。
偽造領導簽字,她冒領別人工資
既然領導不會發(fā)現,那就多拿點,徐姑娘這么告訴自己。
于是,再造工資報表時,她就將之前兩名離職員工的名字造在了工資報表上,并注上了每個人應該發(fā)放的工資金額。她把報表交到了公司經理手上,果然,經理沒有發(fā)現這個貓膩,很痛快地簽了名。隨后,公司財務就按這張報表,把工資打到了報表中注明的個人工資卡中。
按照公司的工資發(fā)放流程,杭州分公司員工工資由徐姑娘造表,經理簽字后,然后寄到總公司,由總公司財務直接打入每人的工資卡中。
問題是,公司將錢打到了離職員工的卡中,徐姑娘不是還拿不到錢嗎?這個她早想到了,她造表時,就注明了這兩名離職員工的工資卡遺失,委托她本人轉發(fā),為此,她還偽造了委托書。
如愿以償,錢,最終是打到了她的卡。
一發(fā)不可收拾,騙局最終被揭發(fā)
這樣操作,公司沒有發(fā)現,她的膽子就越來越大。
她在偽造工資報表時,隨意加人怕被公司經理發(fā)現,于是,她專門造了兩張表,一張是真實的,一張是她加過名字偽造的。她將真實的報表交給經理簽字,之后又在偽造的這張表上,模仿著經理的筆跡,自己簽上了經理的名字,將這張偽造人數及有假簽名的報表,交到財務發(fā)工資,而真實的報表留了下來。
就這樣,一直持續(xù)到了去年10月。
去年10月28日,公司請產假的員工小娟回來上班了,一上班就找到經理稱,為什么不給她發(fā)產假期間的工資。經理也納悶:不可能啊,已經按月發(fā)了,這個事是經他手簽字的,他最明白不過了。
經理讓公司財務去查,發(fā)現小娟休產假三個月,公司發(fā)了四筆工資,每筆工資4500-4800元,都是足額發(fā)放,兩筆打到公司的人事行政主管徐姑娘的卡里面,兩筆發(fā)到小娟卡里面,但小娟打錢的卡和之前小娟的工資卡并不是同一張。后來一查知道,徐姑娘以小娟的卡遺失為由代為補辦了新卡,新卡實際掌握在徐姑娘的手里——只是,這事小娟不知道。
公司財務繼續(xù)追查,發(fā)現了徐姑娘的問題,報了警。
最終查實,在半年左右時間里,徐姑娘通過偽造員工工資表與領導簽名,以代收工資和辦理新工資卡的方式,虛增7名員工工資并侵占公司資金共計人民幣116969.06元。冒領的錢,徐姑娘說用于媽媽看病,還有就是用于本人旅游和平日開銷。
案發(fā)后,徐姑娘已退還公司人民幣114000元。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徐姑娘于今年6月16日被杭州西湖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