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黨員或公務員交通違法要抄告紀委的消息滿天飛。真實情況到底是不是這樣的?錢報記者了解到,從下月起,交通違法行政處罰確實要做出調整,但并非公職人員所有的交通違法行為都要抄告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目前針對的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網(wǎng)傳消息的最初來源,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fā)了《關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法律文書中增加被處罰人有關信息采集項目的通知》。根據(jù)《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對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時,應當調查被處罰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yè)信息等事項,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填寫。
從表述看,里面并沒有顯示交通違法要抄告紀檢機關的說法。6月3日,公安部交管局通過官方微博對網(wǎng)傳進行了回應。
微博上說,真實情況是這樣的:針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10類交通違法行為,7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將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職業(yè)信息的采集項,此舉旨在為部門信息共享、抄告聯(lián)動及征信掛鉤創(chuàng)造條件,以進一步提升我國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目前內蒙古、江蘇、浙江等一些地方已與紀檢監(jiān)察、信用管理等部門建立了針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抄告、征信機制,社會效果良好,下一步將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廣實施。
其實,在杭州,公職人員涉及重特大交通肇事案件的,一直是要抄告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幾年前開始,針對涉酒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也開始進行抄告。不過,這里指的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而不是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
同時,在杭州,個人的交通違法還將跟信用緊密掛鉤。錢報記者獲悉,目前一次性扣12分的違法,已經進入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接下來,只要受到處罰的交通違法行為,包括行人闖紅燈、電動車違法等,都會陸續(xù)接入這個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