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敢肆無忌憚地吞云吐霧?禁煙控煙要來真格的了。”近日,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江蘇省愛國衛(wèi)生條例》(下稱《條例》)已經公布,并決定于2013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此次公布的《條例》有哪些“亮點”內容?我市未來的禁煙控煙之路又該如何走?記者進行了采訪。
《條例》內容“亮點”多 答疑解惑很明確
據了解,即將在12月1日開始施行的《條例》中,將《煙草煙霧危害控制》列為一章,其內容細分為8條,引起了眾多市民的關注。記者了解到,與以往相關內容相比較,此次《條例》中有關戒煙控煙的規(guī)定內容“亮點”不少,對市民關于戒煙控煙“模棱兩可”的問題,給予了明確的解釋。
【問題一】“我是看不慣抽煙的,有時想勸,會不會讓別人看笑話,說我‘狗拿耗子’呢?”“有些人看起來蠻橫的,勸了被打找誰說理去?”生活中,不少市民面對煙民往往“敢怒不敢言”。
【對策】《條例》第三十五條:吸煙者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任何人可以勸阻,并可以要求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履行管理職責。“《條例》出臺之前,市民去勸阻煙民,可能會遭受辱罵,甚至引發(fā)沖突。禁煙控煙是一項社會工程,希望市民勇于參與。”我市愛衛(wèi)辦副主任張德榮向記者解釋道。
【問題二】“要是真有人被罰款,標準如何定?”禁煙控煙任務之難,其原因之一便是罰款細則和依據的空白。
【對策】《條例》第五十六條:在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的,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禁煙單位在禁煙場所如果有未對吸煙者進行勸阻或未劃分禁煙區(qū)等情形,責令不改者,將面臨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吸煙個人進行處罰,一直是控煙的難點。”張德榮認為,有了這把“標尺”,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禁煙控煙工作的開展。
【問題三】“進電梯,煙霧繚繞;出電梯,一身煙氣,”有市民疑問,“電梯算不算禁煙場所?”
【對策】《條例》第三十三條:電梯內部及其室內等候區(qū)域屬禁煙場所。“原先市民認為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屬于禁煙區(qū),對電梯內部是否禁煙‘模棱兩可’,”該人士表示,電梯內張貼有禁煙標識,屬于禁煙場所。禁煙場所,任何人有權要求吸煙者掐滅煙頭。
有效果 有難度 期待罰款執(zhí)行細則
“目前各級愛衛(wèi)辦高度重視,周密安排了形式多樣的禁煙控煙活動,收到了一定效果。”張德榮介紹說,我國在2011年起就倡導在全國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全面戒煙,到2012年底,全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實現了無煙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的目標。他介紹說,目前我市各級愛衛(wèi)辦通過報紙、電子屏等媒介加大禁煙控煙社會宣傳;修建室外景觀式吸煙區(qū);開展禁煙控煙條例有獎知識問答活動;組織培訓和學習禁煙控煙條例等手段,來達到全面控煙的目的。據該人士講,近年來,我市禁煙控煙工作成績居于全省中等偏上水平。
“這項工作是一個動態(tài)性的工作,吸煙者流動性強,行政處罰的取證、調查比較困難,實踐中操作難度不小”,張德榮稱,“盡管現在禁煙控煙即將有法可依了,可是假如有人在禁煙區(qū)抽煙了,由誰去罰款,能不能罰得到等問題,將是下一步著力研究解決的問題。”他表示,罰款如何執(zhí)行還是難題,下一年,將重點考慮實施細則問題,“做好這項工作需要職能部門履職盡職,也需要全社會的大力支持”。晚報記者 樊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