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軍林 杭博
漣水縣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竊取祖父錢財后擔心事情敗露,進而謀殺祖父的案件。
2011年2月11日13時許,被告人曉峰在家中竊取祖父人民幣300元,因害怕被祖父發(fā)現(xiàn)責怪自己,便欲將祖父毒死。曉峰先后兩次將農(nóng)藥倒在祖父平常使用的酒瓶和熱水瓶內(nèi),其祖父在倒水時,聞到熱水瓶內(nèi)有很重的農(nóng)藥味便向公安機關報了警。案情真相大白后,祖父諒解了曉峰,為其求情,請求法院對其適用緩刑。最終,法院審理后判處曉峰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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