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wǎng)9月1日訊 “我忍了大半輩子了,本以為年齡大了,他能改,可是現(xiàn)在不但沒有改,還越來越厲害了,不僅在兒媳婦面前用不三不四的話說我,還到我廠里敗壞我名聲。”近日,年近五十的素紅到徐州新沂法院,要求解除自己與丈夫老劉近三十年的婚姻關(guān)系。
30年前,18歲的素紅經(jīng)人介紹認(rèn)識了老劉,不到一年,他們便在家人的操持下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并很快有了第一個兒子。但是漸漸地,素紅發(fā)現(xiàn)丈夫老是無緣無故地懷疑自己,自己只要和村里的某個男人說一句話,或者和他們走得近一點,丈夫就會生氣發(fā)脾氣,甚至還問些莫名其妙的懷疑自己不檢點的話。素紅雖然不高興,但覺得有可能是丈夫太在乎自己,所以想想也就過去了。
后來,小兒子出生。為生活得更好,夫妻倆決定外出打工,老劉在工地,素紅在服裝廠。這下老劉開始變本加厲了,只要看到素紅和別的男人說話,或者下班回家晚一點點,就懷疑妻子在外不檢點,除在語言上刺激自己外,拳打腳踢更成了家常便飯。素紅想離婚,可又舍不得年幼活潑的孩子,也怕單親家庭的孩子生活得苦,為了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讓孩子能夠健康地成長,素紅還是默默地忍受了。
這一忍就是幾十年,忍到大兒子娶了媳婦,有了孩子,小兒子自己也在外工作能養(yǎng)活自己。原本以為在一起過了那么多年,丈夫應(yīng)該了解自己的為人,誰知幾十歲了,老劉還是跟年輕時候一樣喜歡捕風(fēng)捉影,甚至在兒媳婦面前說三道四,到自己工作的地方去說,嚴(yán)重影響了素紅的生活。素紅覺得兩個孩子已經(jīng)長大了,自己已無法忍受老劉,于是提出離婚。
法官在了解了素紅的想法之后,與老劉進(jìn)行了談話,老劉承認(rèn)自己確實有過錯,活得太自我,不會體諒人,但他實在不想離婚,同時他還保證今后一定改正。法官在綜合考慮后,認(rèn)為雙方存在較深的感情基礎(chǔ),決定再給予雙方一次機會,判決不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