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wǎng)4月6日訊 4日下午,山東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徐州民警黃升遇襲身亡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主犯顏某和劉某以故意殺人罪,分別被判死刑和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限制減刑。其他4名被告,以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三年六個月到四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11月22日,徐州云龍公安分局子房派出所民警黃升在赴濱州辦案途中,遭遇犯罪分子伏擊受傷,后經(jīng)搶救無效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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