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今年中秋國慶長假期間,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400余起,其中超載4起、無證駕駛4起、電動車重點違法行為219起、酒駕24起(其中醉駕7起)。
10月2日晚上8:08,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新建路與安寧路路口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時,發(fā)現(xiàn)一輛SUV裝得滿滿當當駛來,從前擋風玻璃就能看到人頭攢動,民警立即意識到車輛可能涉嫌“超員”,示意車輛靠邊接受檢查。民警打開車門后,發(fā)現(xiàn)這輛核載5人的汽車實際載有7人。車后座坐了3名成年乘客,其中兩人抱著孩子。
“孩子沒有占座,也算超員嗎?”面對民警,車上乘客有些不解。他們認為把孩子抱在懷里,在座位上擠一擠“沒啥問題”。“超員是按人頭算的,哪怕是將嬰兒抱在懷里,也屬于超員。乘車時大人將孩子抱在懷里,看似沒啥問題,但一旦發(fā)生交通意外,瞬間的沖擊力是巨大的,無論您多強壯,都無法抱住您的孩子?!泵窬攬鱿蚣议L講解了超員的危害性?!靶∨笥殉塑囈欢ㄒ诤笈?,系好安全帶,只有它能夠保護我們,下次可不能坐在爸爸媽媽腿上了哦!”對兩位小朋友,民警也進行了安全宣傳。根據相關規(guī)定,民警依法對該車駕駛員處以1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