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涇縣始終堅持把矛盾糾紛調解擺在突出重要位置,積極拓寬工作思路,推廣“握手言和”調解品牌,多措并舉,提升調解工作實效。
查明糾紛事實,明確過錯責任。端正工作態(tài)度,在調解過程中始終保持耐心,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訴求,根據事實情況,擺事實,講道理,明確雙方責任義務,為接下來提出解決方案奠定基礎。
普及法律知識,促進和諧穩(wěn)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堅持把法治宣傳和思想教育貫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始終,讓雙方當事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讓解決糾紛的過程也成為普法宣傳的過程。
拓展調解思路,調整調解方法。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調解方式,例如:采用“背靠背”法,了解雙方真實想法和需求;“親情融化”法,聯絡雙方當事人感情;“冷卻降溫”法,給當事人一定空間去思考;“換位思考”法,因勢利導明事理;“案例引導”法,以案說法重新思考等等,取得良好效果。
促進握手言和,鞏固調解成果。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打造“握手言和”調解品牌,秉持“以和為貴”的理念,引導當事人拋開成見,消除敵對意見,爭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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