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網(wǎng)訊 一對夫妻從青年一路相攜走到暮年,本該相濡以沫,好好珍惜,然而家住如皋市搬經(jīng)鎮(zhèn)年過七旬的吳某,卻因無法忍受長期照顧偏癱妻子的痛苦,在因瑣事口角后將老鼠藥投放在妻子的粥內(nèi),意欲毒殺妻子而后自殺,被家人及時發(fā)現(xiàn)而未能得逞。昨天,記者獲悉,吳某因觸犯故意殺人罪而被如皋法院判處刑罰。
吳某、張某系夫妻倆,家住如皋市搬經(jīng)鎮(zhèn),由于兒子常年在外打工,平日夫妻倆同兒媳生活在一起。2012年,妻子張某中風(fēng)偏癱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常年貼身服侍,照顧妻子的重任就落在了丈夫吳某的肩上。如此一來,吳某也就無暇種田,靠打工補貼家用,加之兒子在外打工,久而久之,兒媳開始埋怨吳某只顧服侍張某,不知道做事,也不掙錢養(yǎng)家。長期照顧張某,卻得不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生活的壓力和家庭成員之間矛盾的集聚,讓吳某感到身心疲憊,心中漸漸有厭世情緒。
2016年8月15日,吳某喝了酒,在喂張某吃早飯過程中,雙方發(fā)生口角,在氣頭上的吳某便威脅張某要藥死她,然后自己再一死了之。后吳某將家中用來毒殺老鼠的兩袋“溴鼠靈”投放在玉米粥內(nèi),欲強行給張某灌下后再自殺,被家人及時發(fā)現(xiàn)報警,吳某遂被刑拘。
如皋法院審理后認定,吳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且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案發(fā)后,吳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考慮到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發(fā),可酌情從輕處罰。公訴機關(guān)提請對吳某減輕處罰的理由成立,予以支持。辯護人建議,對被告人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如皋法院遂判處吳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本案審理中,承辦法官至吳某所在的村進行調(diào)查,村支書表示吳某系退伍軍人,為人厚道,勤儉持家,雖已七十多歲,但平時除了照顧老伴,種六七畝田,還起早貪黑打零工補貼家用,選擇投毒,許是因為照顧妻子累了。建議法院對吳某判緩刑,村里愿意監(jiān)管教育他。
吳某的兒子也表示,希望父親能盡快回家,其母親中風(fēng)后一直是父親照顧,事發(fā)后,由他自己照顧母親,畢竟不如父親照顧的周到,父親回來后,他一定會好好監(jiān)督、照顧好父親。遺憾的是,本案中,身為吳某的妻子――張某在目睹丈夫投毒等一系列行為后,身心受到巨大打擊,案發(fā)后僅4個月,就離開了人世。
記者彭軍君
通訊員馬天躍 李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