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報全媒體訊 近日,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對鄧偉青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作出一審判決,該案共涉及被告單位和個人36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162張,價稅合計9804.5萬元,造成國家稅收損失達1424.6萬元。法院全額認定了常州經開區(qū)人民檢察院起訴的犯罪金額,并采納了量刑建議。
為積極挽回國家損失、保證辦案實際效果,承辦檢察官始終將追贓挽損貫穿整個辦案過程,一方面耐心反復地向被告人釋法說理,積極與公安、國稅、法院溝通協調;另一方面,向民行部門移送線索,建議督促稅務機關履行職責。截至案件起訴時,已追回稅款800余萬元。1名偷逃稅款達450余萬元的被告人因涉案金額大、擔心量刑重等原因,在起訴前僅補繳了5萬元稅款。承辦檢察官聯手公安、法院、稅務等多部門做其工作,最終打消了他的顧慮,全額補繳了偷逃稅款。
本案宣判時,已累計追回偷逃稅款共計1370余萬元,實現了辦案質量和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童華崗 楊磊)
來源:常州日報
聲明:本媒體部分圖片、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025-84707368,廣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