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籽言 通訊員 湯秋婷)按照正常邏輯,如果家中發(fā)生漏水,一般都會找樓上住戶,要他們解決排水不當的問題。但是,最近一對新婚燕爾的夫妻,卻因家中嚴重漏水將樓下住戶給告上了法院。
孫先生和夏小姐是一對新婚夫婦,年初在昆山張浦購置了新房。不料,裝修過程中的一場大雨讓原本歡歡喜喜的小夫妻變得愁眉不展。整個房間的地板全部浸水,家具也受到損害,損失相當嚴重。在與物業(yè)協(xié)商多次無果后,孫先生和夏小姐無奈將樓下鄰居楊先生告上了法庭。
家中漏水,多半是樓上的問題,怎么會找到樓下住戶呢?審理中,法官詢問物業(yè)相關工程人員發(fā)現,孫先生家中情況很大可能是因為樓下楊先生在裝修過程中改造陽臺,使得原本的雨水管管徑變小,大暴雨來臨雨水無法正常排出,導致水由下往上泛至孫先生家中,如此一來,孫先生家里就水漫金山了。
起初,楊先生不愿意調解,堅持認為這不關他的事。經過法官多方調解,楊先生最終自愿補償孫先生家9000元,同時物業(yè)請施工人員優(yōu)化了雨水管,避免了相應的泛水現象再次發(fā)生。該起相鄰權糾紛最終得到完善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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