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一名男子張某,因不堪忍受妻子的嚴厲管教,陸續(xù)在16家保險公司購買人身意外險,試圖制造妻子“意外”死亡的假象借機騙保,但終因多年夫妻感情未忍下手。不過,張某隨后向保險公司報假案稱老婆意外溺水身亡,想騙取200多萬元的保險金額,被保險公司揭穿。
記者了解到,近日,張某因涉嫌保險詐騙被昆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萌生惡念 他頻頻給妻子買意外保險
張某是湖南省邵陽市人,2005年初中畢業(yè)后,在家里待了幾年,就跟著父親來到昆山一家公司工作。3年前,張某與杜某結婚,并生下一個女兒。杜某平時很顧家庭,但就是對丈夫張某管束很嚴。由于張某平時表現也不是很好,時常被父母罵,這讓他很窩火,覺得自己作為一個男人,活得很窩囊。
去年3月份的一天,張某受到一部電視劇的啟發(fā),產生制造妻子意外身亡獲取保險理賠金的想法。
9月,張某開始頻繁給妻子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半年多的時間里,他在網上先后選擇了16家保險公司的短期高額人身意外險,這些保險的期限短的只有幾天,也有10天半個月的,保險費用有的只要幾十元,最貴的才200元,但累計的保額達到200余萬元。
思想斗爭 收回伸向妻子的罪惡之手
這些短期保險,一到期就要不停地續(xù)保,續(xù)保不僅需要支付現金,還要提供一些證明,這讓張某感到很煩。
到了10月,隨著數份保險即將到期,他制造妻子意外身亡的念頭也越來越強烈。
10月14日晚上,張某陪妻子在河邊洗菜,張某知道她不會游泳,而且周圍又沒有路燈,人影稀少,當時就準備將她推進河。
就在準備動手的時候,張某又想到妻子曾兩天兩夜不眠不休照顧高燒的自己,又于心不忍。
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斗爭,張某收回了伸出的罪惡之手,至此,他也打消了制造妻子意外死亡的念頭。
虛假報案 漏洞百出被保險公司揭穿
11月10日左右,張某看到購買的人身意外保險快到期了,想到續(xù)保既浪費錢又浪費時間,便打電話給一家保險公司的客服,客服找來專業(yè)理賠人員來回答張某的問題。
張某問理賠人員:“人身意外險保險期過了之后,再發(fā)生的人身意外事故理不理賠?”理賠人員回答說:“在保險期間之外發(fā)生的人身意外事故是不理賠的,但在保險期間內發(fā)生的人身意外事故,如果報過案之后,兩年內有效。”
聽到理賠人員的答復,張某頓時靈機一動,萌生出了一個騙保的想法,“如果我在保險期間內報案,說我老婆出意外死了,這樣在接下來的兩年內,萬一老婆真的出了意外,我就能拿到理賠金了。”
過了大約15分鐘,張某又拿起電話撥打了保險客服電話:“我老婆和朋友在外面游玩出了意外事故,不小心掉進水里面,路人把她們救起來送往醫(yī)院,現在還在搶救。”客服隨后就問了張某老婆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接著又問在哪里游玩出的事故。張某當時就隨便編了一個叫昆山天龍鎮(zhèn)的地方。
第二天,保險客服打電話問張某情況怎么樣了?張某跟客服說妻子杜某已經死亡,希望能在公司先備個案。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各家保險公司紛紛聯系張某詢問具體情況,并要求面談及出具杜某的事故證明、死亡證明等材料。
一個謊言需要無數個謊來圓,自知無法自圓其說的他,只得乖乖道出真相。隨后,16家保險公司將此事上報保監(jiān)會,并向警方報案。
今年5月24日,昆山市公安局同心派出所在昆北路某電子有限公司將張某抓獲歸案。目前,張某因涉嫌保險詐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律師觀點
詐騙未遂,會適當從輕處罰
蘇州吳鼎律師事務所律師梁學兵告訴記者,保險詐騙的金額是按照保險金額的多少來認定的,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張某的行為是屬于典型的保險詐騙,而且數額特別巨大,按照《刑法》第198條,張某可能會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但由于張某是詐騙未遂,法官在審判時會適當地對張某從輕處罰。
業(yè)內看法
這樣的騙保行為“太幼稚”
一位保險業(yè)內人士表示,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傷殘的,保險金申請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對于購買十幾份意外險來騙取保費的行為,業(yè)內人士表示,當事人的想法“太幼稚”,因為保險金的申請流程十分繁瑣。根據相關規(guī)定,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死亡或殘廢時,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在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時,要提供保險單證及投保單位的證明;被保險人死亡時,應提供死亡證明書;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殘廢時,應提供治療醫(yī)院出具的殘廢程度證明。而保險公司在接到申請后,要經過調查核實,才付保險金。
“如果是終身壽險、年金險購買多份還能理解,是為了增加保障額度,但意外險一般買一份就行了。”一家保險公司負責人表示,一下子購買十幾份意外險,很容易引起保險公司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