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城市網(wǎng)訊 (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戴久勝) 一公里外就有停車場,但駕駛員卻偏偏把車停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并在車內(nèi)悠閑地撥打電話。直至被交警查處,駕駛員還辯稱,才停20分鐘。最終,駕駛員被罰款200元并記6分。
6月1日下午4時許,高速交警五大隊戴警官巡邏至機場高速往機場方向28公里處時,發(fā)現(xiàn)高架橋下應急車道停著一輛黑色小車,車后并未放置任何警示標志。戴警官前去查看,結(jié)果發(fā)現(xiàn)駕駛員正在車內(nèi)打電話,神情甚是愉悅,絲毫沒意識到如此停車的危險性。,駕駛員夏某稱從安徽過來,準備去機場接人,由于時間較早,才將車輛停在應急車道上。當戴警官指出其交通違法行為時,夏某居然一臉詫異,稱才停了20分鐘,又不是2個小時,處罰有點小題大做。戴警官告知其應急車道違停的危害性后,依法對夏某處罰200元記6分。
交警提醒:當車輛在高速公路發(fā)生故障或事故后無法行駛,才可以將車輛停在應急車道,但還應開啟警示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標志,人員應立刻轉(zhuǎn)移至護欄外。除此之外,應急車道是“一秒”也不允許被非法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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