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報網訊(記者 朱靜 通訊員 鼓公宣 張雯潔)加完油直接將油槍“帶走”……7月份,南京警方共接到12起加油站油槍被“帶走”警情。
7月31日18時20分,市民王女士開車去外地接朋友,途中發(fā)現車子快沒油了,就將車子駛入最近的加油站加油。王女士要求加300元92號汽油,付完錢回到車上后,心里一直想著接朋友的王女士,也沒注意檢查車身周圍情況,就直接將車子發(fā)動開走了。剛開出沒多遠就聽見有人對自己喊話,王女士這才注意到加油站油槍還插在車子的油箱上。油槍被扯壞,加油站向王女士索賠,雙方就賠償數額發(fā)生爭執(zhí),僵持不下,報警求助。民警調看現場監(jiān)控后進行調解,王女士向加油站賠償了200元。
鼓樓警方昨表示,在加油車輛較多時,工作人員未能在跳槍后將油槍及時拔出,加上車主著急趕路,疏于觀察,很容易啟動車輛將油槍“帶走”。僅7月,南京警方就接到此類警情12起。上述警情被發(fā)現的還算及時,更夸張的是有的車主直到到達目的地將車停下后才發(fā)現自己的車上還插著把油槍,實在令人哭笑不得。
聲明:本媒體部分圖片、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025-84707368,廣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