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周先生買了一輛轎車送給老婆王女士作為生日禮物,幾天后王女士決定帶著父母和兒子去商場逛逛。由于還沒拿到駕照,王女士便提出讓父親駕駛新車,順便感受一下新車的各項性能。
車輛行駛到天元路與萊茵達路路口時,被正在執(zhí)勤的江寧交警大隊高新園中隊交警攔下。通過問話,老王才意識到車子前后玻璃上并未懸掛臨時號牌。一家人把車里翻了個遍,仍然沒有找到臨牌。情急之下,王女士撥通了丈夫的電話……
原來,周先生出差前想到老婆還未取得駕駛證,自己也不用車,便將車上的臨牌揭下,與車子的其他單據(jù)、車鑰匙一起放在檔案袋內(nèi)帶回了家里。而王女士急急忙忙出門時,只拿了車鑰匙,并未留意到檔案袋內(nèi)的臨牌。最終,老王因為“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交警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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