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失蹤”躲破產,遭法院公開“喊話”
南報網訊(記者 張源源)今天(2月1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發(fā)出一篇文章,向一名市人大代表公開喊話“不論你躲到哪一天,法院一定會找到你!”這名人大代表因嚴重妨礙法院破產清算工作,被六合區(qū)人民法院擬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目前,法院已獲得市人大常委會許可,隨時可“抓人”。
該人大代表名叫鐘建明,是南京海洋高壓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南京市十五屆人大代表。2015年,六合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對海洋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擔任破產管理人。按照正常的破產清算工作程序,作為法定代表人的鐘建明應當提供企業(yè)財務印章、發(fā)票、稅務登記證,房產、地產登記證等企業(yè)資料。不過,在與鐘建明溝通的過程中,法院和破產管理人卻遭遇“一波三折”。
2016年9月,破產管理人正式通知鐘建明,要求其對上述問題配合核查,鐘建明答應兩三日內決定,不過幾天后,他卻拒接電話,短信也不作回應。另外,他本人明明早已搬離戶籍所在地,卻不肯透露自己的實際居住地址。法官多次上門尋找,也在他戶籍地附近依法張貼了相應通知,還通過手機彩信將通知照片發(fā)給鐘建明,但鐘建明一直沒有出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15條的相關規(guī)定,鐘建明應當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并根據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進行工作,但鐘建明的“失蹤”使破產清算處于難以正常推進狀態(tài),已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
結合鐘建明拒不配合法院、管理人工作的事實,為使破產清算工作能夠順利進行,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法院擬依法對鐘建明采取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不過,鐘建明身為市人大代表,對他的拘留必須先經市人大常委會許可。
目前,拘留鐘建明已獲得許可,六合法院可隨時“抓人”。今天上午,市中院公開向鐘建明“喊話”,要求其立刻到法院說明情況,并積極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各項工作。法院同時表示,歡迎廣大了解其情況的市民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