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市民孫女士利用國慶假期休息時間,在麒麟華府天城一美容院辦了張美容卡,在服務合同里約定了經過雙方共同認可的某知名品牌化妝品,結果美容院卻“偷梁換柱”使用了其他的化妝品,還要孫女士買單。經過消協(xié)的介入,美容院最終退還了這部分費用。
據介紹,孫女士在麒麟華府天城一美容院花了12000元辦了美容卡進行美容護膚,一個月后,在美容院打出的消費清單中,孫女士意外地發(fā)現(xiàn)了另外其他2種低檔品牌的化妝品,金額高達2500余元。孫女士向美容院討要說法未果遂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在孫女士不知情的情況下,該美容院擅自增加未經認可的其他低檔化妝品的品牌,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消費。經市場管理部門調解,美容院同意在孫女士前期消費總額中扣除2500元,并保證在后期給孫女士美容服務中使用雙方服務合同里約定的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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