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記21分仍敢上路 遇查竟掏5000元賄賂
12日21時30分許,高速四大隊交警在四橋高速公路主線收費站執(zhí)勤,在對一輛浙B9××61黑色寶馬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駕駛人蔣某無法提供自己的駕駛證。交警經網(wǎng)絡查詢比對,發(fā)現(xiàn)蔣某的駕照已經被記21分,且駕照已經被扣留、停止使用。根據(jù)交通法規(guī),此時,蔣某應該到屬地車管所進行學習,待通過相關考核、恢復駕照后方有資格駕車上路。可蔣某毫不在意,擅自駕車上路,而且一路從徐州駛來,準備到浙江去。
交警依法將寶馬車輛暫扣,而就在交警執(zhí)法過程中,蔣某竟然悄悄地將5000元現(xiàn)金塞進交警口袋,企圖賄賂,結果被交警當場拒絕。目前,這輛寶馬車被暫扣,蔣某因駕照被扣留期間繼續(xù)駕駛車輛將面臨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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